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宁建材新材料加工项目(一期)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20日-2024年0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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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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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罗宁建材新材料加工项目(一期) | (略) 罗源县洪洋乡曹营村曹营58号 | 罗源 (略) | 浙江 (略) | 拟在 (略) 罗源县洪洋乡曹营村曹营58号(原兴福盛石业)项目规划红线内建设罗宁建材新材料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租赁面积9214.69平方米,规模为年产*吨钢筋混凝土预制品。 | 1.近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水泥筒仓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砂石设置封闭的堆场;砂石骨料装卸、搅拌机等产尘工序配套相应抑尘设施。 3.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4.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沉淀池泥渣、废金属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水泥料仓仓顶滤筒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制管;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