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促进资本与产业深度融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汕 (略)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略) 域经济竞争力,汕 (略) (略) (略) (略) ,拟设立“汕头高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GP),同时征集有意向的投资方参与基金有限合伙的建设合作(作为LP,最终需经GP审核同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
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由汕 (略) (略) 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不高于20%(含),基金管理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30%,剩余部分由社会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分期实施,首期出资规模根据募集情况确定。
(二)投资领域
围绕新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
(三)基金存续期限
原则上为5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3年。因经营需要可以延期,但基金存续期不得超过7年。
(四)退出方式
(略) (略) 、 (略) 、上市公司并购、股份转让、回购等方式退出。
(五)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1%/年计提。
(六)收益分配
基金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在返还各出资人本金后,根据出资人资金实际占用年限支付年2%(单利)收益,再扣减已支付管理人1%/年的管理费;剩余部分超额收益,20%归于管理人,80%归于全体出资人。
二、基金合伙人征集要求
(一)基金管理机构(GP)资质
1.在中国大#依法成立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原则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3.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元人民币(含);
4.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5名以上,核心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人员;
5.具有参与设立并管理2支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的经验,其中至少包含1支国有资本参与投资的基金。
(二)意向投资方(LP)要求
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资产负债合理,信誉良好。
三、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向合作的基金管理机构和投资方按附件1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需盖章)提交至汕 (略) (略) ,电子材料提交至以下邮箱,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最终以纸质材料为准。
公司办公地址: (略) (略) (略) 19号深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园803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4-#
邮箱:*@*oxmail.com
(二)征集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9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基金合作申请材料清单
2.基金管理机构合作申请登记表
3.基金设立方案(参考模板)
4.基金意向出资方申请登记表
汕 (略) (略)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