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乐至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生活垃圾 (略) 项目(一期)比选人为乐至县 (略) ,现对该项目劳务分包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乐至县城管局。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拟修建乐至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略) 一期)二层办公楼,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比选范围:本次比选的全部劳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3.2禁止参加比选的情形: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至县 (略)
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通过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均需加盖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乐至县国有 (略) 官网(http://http://**)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乐至县 (略)
地址:乐至县文庙沟165号一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7. 附件
施工图纸【附加下载】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