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区五堡泵站改扩建工 (略) 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2024】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及区财政资金。招 (略) 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建设范围为对五堡泵站进行原址范围内改扩建,同步实施水力机械、电气、金属结构、暖通及给排水、厂区整治等附属工程。
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8立方米/秒,引水流量为2立方米/秒,采用正向进水、正向出水的总体布置。泵站由前池及进水池、泵房、出水管段、出水压力水箱段、出水箱涵段、出水闸及引水闸段、出口护砌段等组成。
拆除原泵站各水工建筑物,包括主副厂房、管理用房和变电站等,并重建管理用房及主副厂房。其中,主厂房为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219平方米;副厂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499平方米;管理用房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20平方米。
2.1.2 本项目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为2024年03月0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静海区五堡泵站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静海区五堡泵站改扩建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HQWPBZGKJGCSG/HT-2024-01。主要建设内容对五堡泵站进行原址范围内改扩建,同步实施水力机械、电气、金属结构、暖通及给排水、厂区整治等附属工程。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8立方米/秒,引水流量为2立方米/秒,采用正向进水、正向出水的总体布置。泵站由前池及进水池、泵房、出水管段、出水压力水箱段、出水箱涵段、出水闸及引水闸段、出口护砌段等组成。拆除原泵站各水工建筑物,包括主副厂房、管理用房和变电站等,并重建管理用房及主副厂房。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02月04日~2024年02月03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18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新港支行;
银行账号:*2066。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7日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静海区静王路17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25层东侧
联 系 人:李海威
电 话:022-*转806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02月04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静海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王增雨
电话: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