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需要,拟采购屏山 (略) 和 (略) 界线调整项目工作的作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印发《 (略) (略) (略) 和 (略) 界线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宜资源规划发〔2024〕68号)文件,我县拟对最新县(区) (略) 划、乡 (略) 划和建制村管理范围界线成果,形成新 (略) 、 (略) 和 (略) 界限成果。现需确定屏山 (略) 和 (略) 界线调整项目的实施单位。
工作内容、工期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样本》
二、资质、其他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2.资质要求:
3.类似业绩要求:
4.其他要求:无
三、技术(参数)要求及需提交成果:
需提交成果:
(略) (略) +不动产登记 (略) 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 (略) 划调整范围内的宗地、房屋幢、房屋相应的业务登记信息和属性信息,并按要求形成新登记单元台账、数据调整台账;详见合同样本。
四、报价要求
控制价:不高于9.#元。
对本项工作的报价应是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总价,已涵盖文件和合同所规定工作以及应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合理利润、人工、材料、设备、保险、代理、税费、风险、安全、验收、专家评审、整改完善、后续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五、公开询价
本公开询价函及询价结果在“屏山县 (略) http://**”予以公告,公开询价函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
如有承担该工作意愿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以前,将承担该工作的报价函及其他相关资料加盖鲜章并密封后,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参与报价。地址: (略) 屏山县城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屏山县行政中心裙二楼屏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1-#。
六、报价资料
⑴报价函,⑵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执照副本,⑶满足“二、资质、其他要求”的证明资料,⑷承诺函。
以满足“二、资质、其他要求”要求为准,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报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不予接受。通过邮寄方式参与报价,若因邮寄延误不能参与,后果自负。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收到的报价函进行评审,在合格报价中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2家成交候选人。
最终合格报价供应商需达到3家以上,少于3家取消本次询价,重新组织询价。若最低合格报价有1家以上,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提供的《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收款人信息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 元并到屏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满足合同约定退还条件后不计息转账退还。
如成交候选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屏山县自然资 (略) 将依序递次确定成交人,并签订合同。
附件1:报价函模板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合同样本
屏山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