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建设项目 已由 (略) (略) 以思发改发[2016]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及省级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筹, (略) 条件, (略) 。
2.招标类型
(略) 。
3、招标内容、范围及建设规模
3.1本次招标内容:初步设计、施工 (略) 设计内容、从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完 (略) 设计服务工作。
3.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339平方米,其中:新建面积10309平方米,迁建面积20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被羁押人员用房,办案及管理用房,民警办案及生活用房,附属用房,以及武警用房。
3.3建设地点:塘头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略) (略) 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 (略) 市公 (略) 持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检察机 (略) 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报名。报名时还需提交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 (略) 市公 (略) 持授权书、 (略) 文件。
6.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日9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 (略)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地 址: (略) 市公园道1号 4栋1单元( (略) )
联 系 人: 张冰 联 系 人: 杨瑞
电 话: *** 电 话: 0856— ***
传 真: 0856- 传 真: 0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