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和县2024年救济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XJQJ-021
项目名称:新和县2024年救济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和县2024年救济煤采购项目
数量:5000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无烟煤(块煤)5000 吨(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略)(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
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的
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满足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近三年(
2021-2023)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成立
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三个月
社保缴纳证明及完税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http://**.cn)、中国政 府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如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 (略)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
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投标
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 (略) 页打印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略),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 (略) 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 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
应商需办理 CA 锁。 已办理 CA 锁的,需 (略) 使
用的功能。CA 锁办理或升级。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 D5 数字证书窗 口(
地址 (略) 多浪河二期),联系人:卢海霞,咨询电话:
0997-(略)。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数字 (略) 站
http://**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 入政府采购云
平台 “供应商库”、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
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
通过http://**-e-biding 自助查询
,也可在政采云帮 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
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
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 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
题可拨打 400-881-7190 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
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
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
不低于 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
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
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
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
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
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
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适
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
低 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
础上增加其价格 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略)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民政局
地 址:新和 (略) 3号
联系方式:099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全璟建设 (略)
地 址:新疆阿克苏 (略) 英巴扎街道巴格其 (略) 17号澜岸花园12号楼1301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兴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