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桃源乡鹿甲村“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桃源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桃源乡鹿*村“一老一小” (略) 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桃府字〔2024〕29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桃源乡鹿*村“一老一小” (略) 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桃源乡鹿*村“一老一小” (略) 建设项目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桃源乡鹿*村上南排小组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利用桃源乡鹿*村上南排小学原有校舍,改建“一 (略) ”约440㎡、厨餐厅约53㎡、公厕约45㎡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元、乡村自筹资金*元。
六、该项目代码:2405-*-04-05-*
七、建设期限:2024年5月-2025年12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桃源乡人民政府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