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道燃气安全综合评价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12 月 24 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管道燃气安全综合评价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略)元
采购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江苏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试行)》,对管道燃气企业(盐 (略) )从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能力等方面,全面开展安全综合评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项目综合评价组人员配置要求:全部评价人员应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并有管道燃气行业(指从事燃气行业管理、燃气设计咨询、管道燃气企业生产运营)从业经历不少于 10 年,并且不得在不同的评价单位兼职;评价组其他成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燃气行业从业经历不少于5年,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安全、消防、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公用设备、咨询、建造师等,其中燃气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 2 人﹝城镇燃气(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煤炭化工类(能源化工)、油气储运类等专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略) 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电梯三楼。
方式:请于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微信:(略),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工、(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4 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住建大厦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略) 人民政府—政务公开— (略)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投标保证金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有关规定,本次采购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作 (略) 理。
4、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 (略) 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 (略) (略) 人民政府—政务公开— (略) ”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
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燃气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略) 住建大厦2楼
联 系 人:徐主任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业 (略)
地 址: (略) (略) 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电梯三楼
联 系 人:任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