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业港科创中心建设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美业港科创中心建设工 (略) 行政审批局以 扬行审投资发[2022]31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杭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国美业港科创中心建设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美业港科创中心建设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2.2交货地点:中国美业港科创中心建设工程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合同估算价:约600.5万元
2.4交付使用期:
采购与安装总工期:电梯、电扶梯制作40天,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100天,工期总计140天。
2.5招标范围:中国美业港科创中心建设工程1#楼(酒店、办公)、2#楼(商业)20部垂直梯、8部自动扶梯(4组),共计28部电梯供货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电梯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保管、装卸、安装(含电梯深化设计施工图纸、井道改造、垂直运输、电梯安装脚手架搭拆等)、临时设施、缺陷修补、调试、检测、验收、移交、清场、管理、电梯轿厢精装与门厅精装风格的衔接(含提供配合服务)、利润、税金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提供运行、培训、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二次运输、维护、保修等相关服务所需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并获得工程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许可证后,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方可交付招标人使用;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相关工作(即交钥匙工程);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服务。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和安装能力,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在中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商。
(2)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电梯制造商作为申请人时,电梯制造及安装资质等级要求如下①或②:
①旧证: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 级资质、曳引式客梯B级、曳引式货梯C级、消防电梯B级、无机房货梯B级及自动扶梯B级)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 B级及以上资质)】。
②新证: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
注:新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中最高级别的没有标明许可参数的须提供能够足以证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型式试验证书)。
(3)销售代理商作为申请人时,应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销售代理唯一授权证明文件、销售代理商营业执照、制造商营业执照、所投品牌制造商电梯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如销售代理商负责安装,还需提供销售代理商的电梯安装资质证书)。需提供的电梯制造及安装资质等级同上条规定。
(4)申请人需 (略) 质量技术监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电梯维修、维护、保养单位情况备案登记表。当销售代理商参与投标时,如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已在销售授权证书上注明由制造商负责电梯安装及售后质保服务时,则应提供制造商电梯维修、维护、保养单位情况备案登记表。
3.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5.1 不属于《 (略) 202 (略) 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5.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5.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合格制;符合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见招标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6月 25 日至2023年6月 30日。
6.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招标公告及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审截止时间为 : 2023年7月 6 日14时00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杭 (略)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 (略)
地址: 地址: (略) 润扬北路19号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联系人:陈遂纾
电话: 电话: 0514-*
2023 年 6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