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号西城公寓1-3层房产5年租赁权拍卖项目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2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岳麓区雷锋大道3号西城公寓1-3层房产5年租赁权拍卖项目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8月8日10-11时在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上公 (略) 岳麓区雷锋大道3号西城公寓C栋1-3层房产5年租赁权,该物业目前为空置状态,1楼门面约44.34㎡,产权性质为商业,2-3楼面积约2059.53㎡产权性质为住宅。仅限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业态。详见拍卖资料按现状出租以实际交付为准。首年租金起拍价:*元,递增率自第3年起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5%。
合格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续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25日至8月7日17时前到岳麓区岳麓大道89号麓江春1栋1904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并于2024年8月7日16时之前到账。
竞买保证金:*元;收款账户: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开户行: (略) 长沙潇湘支行;
履约保证金:*元;收款账户: (略) ;开户行:长沙银行金政支行;帐号:*;
纪律监督: (略) (略) (略) 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0731-*;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0731-*;
拍卖详情咨询:*
(略)
2024年7月25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岳麓区雷锋大道3号西城公寓1-3层房产5年租赁权拍卖 | |||||
项目编号 | GYZC* | ||||||
挂牌价格 | 161.*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 年 7 月 25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 年 8 月 7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住所(地址) | (略) 岳麓大道218号长沙人民会堂2楼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 | 单位性质 | 事业 | ||||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全额 | ||||
企业组织形式 |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961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主要负责人 | 吴劲松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略) 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部分经营 (略) 场价值评估报告的核准批复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财政局;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批准文号 | 长财资产(2024)24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详见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特别说明及租赁合同范本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出租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位置 | 建筑物名称 | 产权证号 | 出租面积(m2) | 第一年租金挂牌价 | 第二年租金挂牌价 | 第三年租金挂牌价 | 第四年租金挂牌价 | 第五年租金挂牌价 | 租金合计 | 备注 |
1 | 雷锋大道3号西城公寓C栋1-3层 | 花仙子酒店 | 2103.87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空置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或分期( √ )(√或╳)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对应标的保证金标准交纳竞买保证金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名: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由竞买人自行在长沙 (略) 上注册后获取;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转让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才 (略) 退还;若未能竞买成功则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 ||||||
对受让 方的要 求和资 格条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 )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3、须在挂牌或拍卖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内按对应标的保证金标准交纳竞买保证金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名: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由竞买人自行在长沙 (略) 上注册后获取;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4、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竞买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 √ )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监督)人 | 唐兴众 | 电话 | 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