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辉门正盛(长沙) (略)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辉门正盛(长沙) (略)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 (略) 6号 |
建设单位 | 辉门正盛(长沙)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辉门正盛(长沙) (略) 拟投资*元,在厂区已有范围内建设一座建筑面积140.4m2单层危险化学品仓库(含危险废物暂存间)及相关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且不产生生产废水。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产生的废气仅危化品仓库污泥物料密封不严时散逸少量异味,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对*类危化品仓库加装排气扇,加强库房通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 3、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叉车等,通过厂区围墙阻隔、绿化带阻隔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物料在运输过程中产生少量容器破损,废包装容器(铁桶、塑料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