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国有资产 (略) (略) 拟投资1767.*元,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色威镇谷日村建设新龙县国有资产 (略) (略) 砂石加工厂项目,项目占地*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约5400平方米,办公楼约400平方米,原料堆放车间约1500平方米,成品堆放车间约1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达到年生产建筑用砂石*吨的能力。可供应新龙县及 (略) 的砂石使用。于2022年11月取得《甘孜州新龙 (略) 关于对新龙县国有资产 (略) (略) 砂石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环审批〔2022〕4号。
现对建设项目进行自主验收,主要监测内容:(1)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2)厂界噪声监测。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针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的治理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如下:
本项目针对废水环保治理设施:项目采购1 (略) 理系统,洗砂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能力20m3/d)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作场地绿化。
本项目针对废气环保治理设施:厂区车间、围墙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道路硬化,定期清扫, (略) 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厂区内洒水降尘。
本项目针对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措施;生产车间采用板式隔声结构,安装隔音棉,生产时车间密闭。
本项目针对固 (略) 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沉淀池底泥定 (略) 理后交由环卫部 (略) 置;废油桶、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集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 (略) 理。
综上,“新龙县国有资产 (略) (略) 砂石加工厂项目”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实施完成。
本验收监测报告表是针对2024年11月01日~11月02日运营及环境条件下开展验收监测所得出的结论。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工况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相关要求,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检测项目中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其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一中在昼间2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