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丽水缙云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 | (略) 缙云县, (略) 磐安县、 (略) 、 (略) | (略) (略) | 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及核准文件,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缙云抽水蓄能电站~吴宁双回50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全长约2×118km,其中同塔双回路约2×65.7km,单回路约52.3km+52.3km,导线截面分别采用4×400mm2、4×630mm2。 (2)吴宁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本期扩建至缙云抽水蓄能电站500kV出线间隔2个,在主变低压侧装设3组6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 (3)永康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本期在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6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 | 建设单位已通过网上发布、现场张贴、报纸刊登的方式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 生态保护措施: (1) 下一阶段设计应尽量优化线路路径,以减少穿越 (略) 级森林公园、落鹤-社姆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跨越 (略) 级湿地公园线路路径长度和架设杆塔数量,以减少塔基占地和植被砍伐量。 (2) 输电线路施工单位尽量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牵张场、施工便道等施工临时占地区,不得在 (略) 级森林公园、浙江缙云仙都地质公园、浙江缙云仙都风景名胜区、 (略) 级湿地公园、落鹤-社姆山风景名胜区内设置线路牵张场、施工便道等施工临时占地区。 (3) 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土石方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尽量减少使用大开挖基础,尽量采用挖孔桩基础,减少植被破坏。 (4) 本工程涉及生态敏感区区域施工前,需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5) 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结合线路下方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放线过程中仅对局部过高林木进行择伐,尽量减少树木砍伐量。 (6) 输变电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 (7) 本工程全线铁塔设计全方位长短腿,并与高低主柱加高基础配合使用,以适应塔位区域地形,以减少塔基区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 (8) 塔基基面挖方时,对挖方边坡按规定要求放坡,并且一次放足,对基面进行综合治理,低山丘陵区部分塔位设置护坡、挡土墙,并在塔基上坡侧修砌永久性、截水沟、排水沟。 (9) 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开保护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对线路施工及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尤其是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应采取避让等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10) 变电站扩建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临时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及材料场均布置在变电站永久占地范围内,从而减少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绿化,500kV吴宁、永康变电站内临时占地绿化采用与变电站现有植被接近的灌草植物进行。 水环境保护措施: (1) 塔基设计应采用全方位高低腿及掏挖式基础,适应塔位区域地形,以减少塔基区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 (2) 不得在好溪(棠溪水库)缙云、好溪(冷水溪)缙云、沈岭坑水库、洋坑水库、南江水库东阳、西溪东阳源头(横锦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线路塔基或牵张场等任何临时施工场地。 (3)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临时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沿线现有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 (4) 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域)内塔基基础施工时应尽量避开雨天,如无法完全避开雨季,则在塔基周围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 (5) 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尽量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工程均采用一档跨越沿线地表水体,不在水中(河道、水库常水位岸线内)立塔,临近地表水体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均尽量远离跨越地表水体布置。 (6) 临近地表水体的塔基施工时,施工物料应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避免雨季受雨水冲刷排入周边水体。 (7) 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雨季、雨天施工;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将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体中。 (8) 500kV吴宁、永康变电站扩建施工期修筑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各种施工作业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生产、绿化,不外排。 (9) 500kV吴宁变电站扩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再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500kV永康变电站扩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 禁止在变电站站区征地范围内建设、搭建民房。 (2) 本工程输电线路设计阶段已尽量避让居民集中区域,部分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已尽量压缩线路走廊,并按照异相序、逆相序排列导线,以尽量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 (3) 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和实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拟建500kV输电线路经过公众曝露区时最低线高满足报告书中相应要求,以保证线路下方的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4)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500kV架空输电线路边导线外20m内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行期巡检工作,在线下或塔基附近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禁止新建民房及学校等人员常住的建筑物。 (5) 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或对民屋实施拆迁等措施。 (6) 工程建成后,若出现因本工程线路运行造成的异常静电现象,建设单位应及时了解情况并协助沿线居民采取相应的接地防护措施。 声环境保护措施: (1)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 (2) 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 (3)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4) 施工阶段在变电站利用已建围墙隔声,在声环境敏感目标附近的塔基施工区、牵张场设置施工临时隔声围屏,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达标。 (5) 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输电线路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6) 对导线和金具等要求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7) 输电线路在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 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开挖土石方就近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遮挡维护,并对站区施工场地和进站道路定期(每天3~5 次)洒水抑尘。 (2) 输电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少量弃土弃渣就近集中堆放,用于平整场地和植被恢复,临时堆土场和牵张场应远离居民区布置并采取土工布围护或人工定期洒水抑尘。 (3) 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使速度,对土、石料、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4) 定期冲洗容易产生扬尘的产生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5)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6) 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 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土方挖掘量很小,挖掘土方就地用于平整场地和植被恢复。 (2) 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农居,居住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很少,与少量施工垃圾及剩余物料一并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 变电站扩建工程大部分为设备组建安装作业,基本不产生施工固废,少量的剩余物料和建筑垃圾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 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5) 500kV吴宁、永康变电站扩建不增加站内的值班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于站内移动式垃圾箱并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 500kV吴宁、永康变电站扩建新增油浸式电抗器,当低压电抗器发生事故或设备检修产生废油、含油废水时,利用前期已建事故集油池进行收集、隔油处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