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黑财采[2018]29号,以下简称为“2019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的文件精神,学院各部门的2018年专项经费已正式下达。 (略) 专项经费执行要求,请各部门抓紧上报政府采购计划。
一、计划编报范围
2018年结转至2019年的各项专项经费采购的教学、科研使用设备及家具类物资。
二、计划编报要求
(一)政府集中采购物资, (略) (略) 填报招标采购申请,线上逐级审核后打印《齐 (略) 集中采购计划表》并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两份,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政府分散采购物资, (略) (略) 填报招标采购申请,线上逐级审核后打印《齐 (略) 分散采购计划表》并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两份,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以上表格填报及打印都需在齐 (略) 国有资 (略) 站内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操作完成。
三、上报时间
由于政府采购手续繁琐,招标周期过长,合同执行有一定的周期要求,特别是进口设备供货期较长,需各部门提前做好采购审批申报工作,以保证合同能在预算期内执行完毕,按时完成上级各类专项经费执行工作。请各部门在3月8日前将采购计划表纸质版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行政楼1501室)。
联系人:徐亮、张福明
电话:045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