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遂溪县城区道路排水防涝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函》(遂城综函〔2024〕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遂溪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36次常务会议纪要》(〔2023〕17号),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备我县城区排水排污管网及道路沿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同意遂溪县城区道路排水防涝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 (略) 遂溪县遂城街道。项目主要对北四路、文澜村文仓路文利小区规划道路、城北村道路、智思路、智教路、乐山路、源水河周边道路交叉口、银河路东延段道路、滨河北路、新华路及 207 国道遂一中路段等在内11条道路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功能进行提升。新建污水管网总长约9115米,管径DN300~DN800,采用双高筋增强聚*烯(HDPE)缠绕管;雨水管网总长约7055米,管径DN800~DN15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给水主管长约6855米,管径DN110~DN300,采用球墨铸铁管;改造恢复路面约*平方米,完善道路交通、路灯及其他配套设施。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57473.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518.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59.76万元、预备费3822.27万元、用地费用5872.51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申请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资金解决。
四、项目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建设。
请你单位根据本文件开展下一步工作,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有关规定报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