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攸县宁家坪普通住宅小区A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通道 (略) 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地块(以下称“项目地块”) (略) 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塘冲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m2,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9.*°,北纬26.*°。为提升湘西南地区新能源消纳能力、满 (略) 供电需求, (略) 调峰能力, (略) 拟在通道220kV旧寨变电 (略) 的两侧分别布置电池储能电站,采用预制舱与混凝土框架混合布置,工程拟通过35kV架空线接入通道220kV旧寨变电站35kV母线,两侧地块历史均为旱地和林地,现规划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报告主要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通道 (略) 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林地,主要林地类型有用材林(樟树、杉树等)以及经济林(山茶树),均不涉及农药化肥的施用,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因此,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上主要为林地、变电站、屠宰场。据调查,变电站和屠宰场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变电站产生的噪音和电磁辐射对土壤环境不造成影响,屠宰场位于本地块下风向,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G209国道铺设 (略) (略) 污水处理厂,不流经本地块。因此,相邻地块对本地块土壤不构成可能的污染源。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定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没有储存、处置和利用过危险废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4.2.2.1条的规定,本次调查的地块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现场踏勘也未发现任何污染源,周边环境也没有明显污染源。因此本报告认为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地块土壤环境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可作为储能电站建设用地。
现将调查报告全文公示,征求广大公众意见。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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