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宜良马街复合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良马街复合光伏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良县马街镇
建设单位:华润新能源(宜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丽江 (略)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m2,工程安装容量73.25MWp,额定容量60MW,工程由光伏阵列、逆变器、箱变、场内集电线路、1座110kV升压站等组成,配套建设场内施工道路、供排水设施等公辅工程及施工临时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3069.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7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规模的地面开挖作业;临时表土堆场建设拦挡和覆盖等水土防护措施;在光伏场区、道路区地势低处、升压站等工程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施工机械清洗废水采取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清洁废水采用水桶收集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在两个临时生活区分别设置1个临时防渗旱厕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后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外排;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等。
(二)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配置1辆洒水车,对施工区实施每天洒水降尘;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围挡;经过居民区时车辆运输降低车速,并注意控制好施工强度和施工时间;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表土,及时回填或利用,暂时不能利用的,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加盖蓬布等。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在靠近居民点一侧施工时,设置临时围挡;材料运输应选在白天进行,同时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在靠近居民路段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临时围挡,对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可搭简易棚围护降噪;加强与敏感点的沟通等。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禁止乱弃渣;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统一暂存于临时仓储区,施工完成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避让环境敏感区;施工活动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优化施工道路设计,尽量收缩边坡,减少占地;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植被恢复区覆土;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光伏组件下方采取自然恢复、人工促进恢复等适宜技术措施,恢复占地植被;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猎杀野生动物;按要求编制《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并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植被保护等。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内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后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外排;光伏组件清洗在晴天进行,产生的清洗废水在清洗桶内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光伏板下方植被绿化,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光伏发电区及升压站均不设办公生活区域,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主变进行基础减振或加垫片,加强绿化管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逆变器、废液冷电池、废电池板更换后由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区贮存;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对原有植被盖度在30%以上、20%~30%、20%以下的区域采取不同的植被恢复措施;根据现场植被、土壤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的编制下一阶段的“林光互补”方案;加强运营期的用火管理,与当地林业部门加强配合,加强巡护;加强项目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宣传教育。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类比分析,项目建成运营后升压站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所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升压站周边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升压站运营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宜良马街复合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0871-*( (略) 政务服
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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