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略) 场主体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 (略) 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 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府办〔2024〕25号)等文件精神, (略) (略) 经研究决定,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中试行“免申办”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思想,以打造“精简、规范、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为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创新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免申办”制度,前移服务关口,主动服务群众需求,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群众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任务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免申办”服务,是指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前30日,工作人员主动通过电话告知或上门核查方式向公共场所经营者核实后,直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到期换证,公共场所经营者无需提出申请。审批部门采取数据共享、内部核查及结合事后监督情况掌握公共场所经营动态信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到期换证时,经营者无需提出申请,无需提交材料,可免费邮寄送达证件,真正实现“免申请、免材料、免跑腿”。
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免申办”制度,是“免申即享”政策在行政许可领域的创新探索。该制度变办事群众申请为审批部门的主动服务, (略) (略) 创新审批服务,释放审改红利的具体举措,可 (略) 1200余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推行意义重大。
(二)适用范围与实施时间
(略) (略) 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且处于有效经营状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以自愿为原则,适用卫生许可延续“免申办”制度。该制度自2024年11月1日起试行,同时保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审批事项原有的线上、线下申办途径,办事群众可以自主选择办理。该制度试行后,如遇政策性原因,则适时优化调整或中止。
(三)工作流程
1、服务告知。工作人员根据掌握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动态信息,建立《卫生许可证》到期换证单位名录,主动通过电话或上门核查方式向公共场所经营者告知《卫生许可证》到期换证“免申办”制度。
2、审批制证。经公共场所经营者知情同意后,符合《卫生许可证》到期换证的经营单位,由审批窗口启动“免申办”直接办理延续换证,同步录入电子证照库,建立“免申办”工作台账。
3、证件送达。《卫生许可证》制证后,提供免费邮寄或窗口自取二种送达方式,办事群众可自主选择领取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免申办”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审批办具体组织推进“免申办”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免申办”服务。
(二)强化人员培训。审批窗口要做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熟悉“免申办”服务流程,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 (略) 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宣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免申办”制度,提高办事群众和企业知晓率,让更多企业及时享受到审改红利。
(四)加强事后监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 (略) ,以保 (略) 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