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标准化厂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标准化厂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3】80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乡村 (略)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乡村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标准化厂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BZ#
2.5 建设地点: (略) 长丰县下 (略) 以东, (略) 以南,凤麟大道以西, (略) 以北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下 (略) 以东, (略) 以南,凤麟大道以西, (略) 以北,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0亩,标准化厂房约#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R#平方米),拟建设标准化厂房约18栋,项目总投资约5.16亿元,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消防、电力、停车场及场地硬化等工程,容积率?Q1.55。
2.7 项目投资估算:#.#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完成(建设周期暂定36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初设阶段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勘察、测绘、后续设计过程的技术支持等其他相关服务。( (略) (略) 衔接的绿线范围)。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开展限额设计)、单体建筑装配式设计(如有)、施工图控制手册及材料样板、施工配合及服务、设计报建配合、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含各类专项审图)、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案论证、物探、管线调查探测(布局、高程) (略) 理方案、施工现场征地拆迁边线放设、设计交底、答疑、交桩、竣工图复核等及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设计跟踪服务,上述所有需批复项目均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所有报批程序由中标单位自行报批,项目业主单位配合,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系统、室外道排、景观设计、亮化设计、竖向设计、基坑支护、人防工程、供配电、排水规划、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路灯、综合管线、 (略) 、室内外( (略) 和地库)标识标线、钢结构、幕墙、绿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800.#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1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1.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在所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设计工作内容须至少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6)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乡村 (略)
地 址: (略) 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11楼
邮 编:#
联系人:黄传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
联系人:孙云峰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云上开标大厅”(http://**)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