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滇王墓群文物保护展示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c-49e3-bfed-4a459c26c544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c-49e3-bfed-4a459c26c544 | ||
建设规模: | 项目规划用地*.71平方米(4.64公顷),新建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其中文物保护展示6000平方米(含数字化展厅),公共考古体验设施1000平方米,文物保护监测设施1000平方米,其它公共服务、消防等配套设施空间约50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等。*c-49e3-bfed-4a459c26c544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略) (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4-15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略) 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 |
备注: | 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4年02月27日发布,公示期已满30日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略) 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 经办人: | 周忠全 |
办公电话: | 08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明阔海 (略) | 经办人: | 李竑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滇王墓群文物保护展示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2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07 09:00 |
开标地点: | 晋宁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元,项目规划用地*.71平方米(4.64公顷),新建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其中文物保护展示6000平方米(含数字化展厅),公共考古体验设施1000平方米,文物保护监测设施1000平方米,其它公共服务、消防等配套设施空间约50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等。因本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内,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后方可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实施。2.5设计服务费预算金额:160.*元。2.6 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建设方案(含报国家文物局的各种报评审服务并获通过)、修建性详细规划报评审服务、初步设计报评审服务、施工图设计(不包含室内二次精装修设计及展示、展厅布展设计)等按国家设计规范完成各阶段规定的设计内容及报评审工作和评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网络、通信、安保、绿化景观、节能、绿建、环保、道路设计等办理施工许可前所涉及的各专业设计内容),分阶段完成项目的投资概预算等设计技术文件、图纸和文本,所有的设计技术文件、图纸和文本内容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评审、批复,批准的全部设计内容及跟踪服务和建设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等工作内容。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4条规定要求。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为方便投标工作,网上投标报名工作由牵头单位办理。 |
资质要求: |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该投标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的注册类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专业类别及数量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情况进行配备。其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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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 (略) ”。
(1) (略) 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 (略)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略) 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