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 (略) 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安徽定远经济开发区(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炉桥路与泉水路交汇处1号 | ||
建设单位: | 滁州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滁州 (略) 拟投资*.00万元在安徽定远经济开发区(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炉桥路与泉水路交汇处1号建设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一期项目占地约252.3亩,计划新建厂房、办公综合楼及其他附属设施;建成后可形成钢结构流水线10条、型钢生产线2条、金属装饰板生产线(2条)等可年生产20万吨钢结构产品、120万m2金属装饰板、5000吨C型钢、5000吨Z型钢。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采取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由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马桥污水处理厂。 2、废气:下料切割产生的烟粉尘经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8米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排放口,DA001);火焰下料、焊接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伸缩集气罩+高效PTFE覆膜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8米高排气筒排放(2#/3#排气筒排放口,DA002/DA003);抛丸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28米高排气筒排放(4#/5#排气筒排放口,DA004/DA005);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二级过滤棉+干式过滤+沸石转轮+CO装置处理后经28米高排气筒排放(6#/7#/8#排气筒排放口,DA006/DA007/DA008)。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3、噪声:项目的各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安装设备减振基座等措施,厂界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钢边角料、废焊材、废屑、废钢丸、废水性漆桶、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溶剂型涂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