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专案盯办、跟踪问效,扎实推动信访问题整改工作。 (略) 已完成信访件(受理编号:D*023)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信访投诉问题
(略) 金湖街道办事处华鑫钢铁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废水直排至附近河流,离最近居民楼不到五十米。2.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时,当地政府承诺搬迁,至今未兑现。
二、整改措施及要求
1. (略) 生产时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如发现超标排污情况,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2.责成金湖街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协调力度,配合、督促该公司按方案要求,迅速推进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3.责 (略) 做好厂区洒水降尘以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三、整改结果
1.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2.督促该企业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目前该公司已与中冶 (略) 签订合同,正在有序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3.华鑫实业已与卫生防护距离内21家居民签订自愿居住协议。
4. (略) 做好厂区洒水降尘以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9月5日,联系电话:*。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