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岭县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园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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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长岭县 (略) 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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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岭县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园二期工程 | (略) 长岭县北正镇北正镇村 | 长 (略) | (略) 澎辉 (略) | 长岭县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园二期工程, (略) (略) 长岭县北正镇北正镇村,长岭县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园一期项目东侧,具体地理坐标为E123°27′27.65″/N 44°29′19.95″。项目总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23547.98m2,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建立一个常年存栏17200头,年出栏育肥猪34400头养殖场。项目总投资6639.04万元。本次工程主要建设育肥猪舍4栋,每栋猪舍配套建设一个服务用房、4座饲料塔;保育猪舍2栋,每栋猪舍配套建设一个服务用房、2座饲料塔。配套建设生活用房、固液分离间、氧化塘等。 | ⑴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猪尿、职工生活污水、猪舍冲洗废水、淋浴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等。厂区内拟采用“污污分流、雨污分流” 的排水体制,猪尿与猪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淋浴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一起清理、收集、处置,经管线输送至HDPE膜常温氧化塘内经厌氧发酵后,待施肥季节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猪舍、晒粪台、氧化塘、医疗废物暂存间等采取相应的重点防渗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⑵废气 本项目恶臭主要来自猪舍、粪污处理区。通过加强管理、喷洒防臭剂、及时清粪,厌氧发酵废气经火炬燃烧,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绿化隔离带等,可有效控制恶臭污染物排放。预测无组织氨、硫化氢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限值要求。 ⑶噪声 本项目运行后,噪声源来源于猪叫声、泵类、风机等机械噪声,其噪声级大致在60~85dB(A)之间,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项目在购买设备时优先购买同类型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泵类和风机等设备底部做好基础减振;水泵进、出口安装橡胶软连接;风机和风管采用设备软连接,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等;在场区周围及场内加强绿化,场区绿化应结合场区与猪舍之间的隔离、遮荫及防风需要进行,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评价区域内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猪粪、病死猪。猪粪清理至晒粪台,定期外运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病死猪委托长岭县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