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32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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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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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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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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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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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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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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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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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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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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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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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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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根 (略) 委政法委员会、 (略) 教育局、 (略) 公安局、 (略) 科学技术局2020年发布的通委政法【*号关 (略) 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如皋中专新建周界报警系统和门卫访客机。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5.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信用江苏(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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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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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行政楼6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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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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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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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行政楼6楼 评审四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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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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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二)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三)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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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略) 如皋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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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如城街道福寿东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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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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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南通城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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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福寿西路158号兴隆大厦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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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顾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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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伏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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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