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智能机器人系统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迁建项目智能机器人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9-07 20:56:3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商务标“5.投标人所投“智能调度管理系统”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测评报告,得1分。评分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删除此条款评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项目特征描述“2、柜体参数:(6)磁吸式柜门锁,支持应急开锁【提供实物照片】” 现更正为:(6)柜门锁,柜门锁可采用磁吸式或机械式或扣锁式。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项目特征描述“3、技术规格:(9)通讯方式:支持433Mhz/WIFI/4G/5G;” 现更正为:(9)通讯方式:支持433MHz或WI-FI或4G或5G或LoRa方式; 四、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项目特征描述“3、技术规格:(13)防水防尘等级:≥IP34;” 现更正为:(13)IP防护等级≥IP34; 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项目特征描述“9、产品认证证书:▲(1)需提供符合中国物流机器人CR安全证书(认证模式:产品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产品符合CR-1-07:2021物流机器人CR认证实施规则要求【提供证书】” 现更正为:9、产品认证证书:▲(1)提供有效期内的CR安全认证证书。 六、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智能配送机器人分体式项目特征描述“3、箱体对接:▲(1)箱体对位识别:具备视觉传感器检测箱体位置和编号【提供整机检测报告】;” 现更正为:3、箱体对接:▲(1)智能配送机器人分体式具备箱体自动对接功能。 七、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智能配送机器人分体式项目特征描述“8、产品认证证书:▲(1)需提供符合中国物流机器人CR安全证书(认证模式:产品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产品符合CR-1-07:2021物流机器人CR认证实施规则要求【提供证书】;” 现更正为:8、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CR安全认证证书。 八、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机器人货架项目特征描述“1、手术室医用护理货架;2、尺寸:尺寸:≥800mm*500mm*1200mm;” 现更正为:1、手术室医用护理货架;2、尺寸:根据机器人的详细规格和实际应用场景定制。 九、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机器人货架项目特征描述“1、污衣被服货架;2、尺寸:尺寸:≥800mm*500mm*1200mm;” 现更正为:1、污衣被服货架;2、尺寸:根据机器人的详细规格和实际应用场景定制; 十、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智能调度管理系统项目特征描述“5、配送下单:(3)支持选择站点下单进行货架拖挂配送、回收;” 现更正为:5、配送下单:(3)支持选择站点下单;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商务标“6.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定位导航传感器由多种传感器融合定位功能,其中超声波传感器数量应大于等于15个,分别位于机器人的前、后、侧面。超声波传感器数量在15-20个的,得1分;超声波传感器数量在21-30个的,得1.5分;超声波传感器数量大于等于31个的,得2分;评分依据:提供机身传感器实物照片,实物照片必须清晰体现传感器样式、数量、位置;提供机器人原厂说明书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厂家公章。” 现更正为:删除此条款评分。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商务标“2.为了更好保证系统的兼容性,便于项目后期维保,投标人所投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智能配送机器人分体式、智能保洁机器人、室外智能清扫车、智能导诊机器人五类机器人中,至少有四类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评分依据:1.提供机器人带有明显品牌标识,产品型号、产品编号的整机实物照片(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2.所投机器人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分项报价表。提供不全不得分。” 现更正为:2.为了更好保证系统的兼容性,便于项目后期维保,投标人所投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智能配送机器人分体式、智能保洁机器人、室外智能清扫车、智能导诊机器人五类机器人中,有三类或三类以上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评分依据:1.提供机器人带有明显品牌标识,产品型号、产品编号的整机实物照片(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2.所投机器人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分项报价表。提供不全不得分。 十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全自动消毒舱项目特征描述(详见原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 1.外观设计:(1)外观:金属外壳体光泽度好、无尖锐的部件;(2)具备系统维护窗口; 2.消毒参数:(1)支持不小于2种消毒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紫外灯消毒或干雾消毒等;满足国家卫生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提供实物照片】; 3.通讯方式:(1)支持433MHZ或W-IFI或LORA等无线网络方式通信; 4.自动门:(1)前后双开门设计,形成密闭消毒空间【提供实物照片】;(2)支持无线通信控制;(3)具有视窗,材料具备隔绝紫外线的能力; 5.加液箱:(1)具有液位指示,可观察到液位; 6.自动排气:(1)支持自动排出舱内消毒雾气; 7.手动控制:(1)两种消毒方式均具备手动开启/关闭的控制操作方式【提供实物照片】; 8.指示灯:(1)不同颜色指示灯标志不同工作状态; 9.安全防护:(1)消毒舱具备手动开门按钮,点击后触发开关门操作;(2)消毒舱内具有紧急开门按钮;(3)具有防漏电保护能力;(4)具备安全检测功能,舱门开启时无法开启消毒功能; 10.联动性:(1)支持与物流机器人进行通信对接,支持物流机器人自主控制自动门开关、消毒灯开关、消毒控制开关、排风机开关【提供证明材料】; 11.检测报告:▲(1)具备消毒舱检测报告,由权威机构(至少具备CMA或CNAS资质)提供【提供检测报告】;(2)检测报告结果符合《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提供检测报告】;(3)检测报告结果符合《室内空气中臭氧卫生标准》【提供检测报告】; 12.按设计要求进行用电线路、电源、网络改造。运行通道按设计要求进行改造。 十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响应文件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6.3.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现更正为:修改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 十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商务标“8.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挂网公示前,单个项目所投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机器人或分体式机器人)应用案例。单个应用案例中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机器人或分体式机器人)数量≥40台,得3分;30台≤单个应用案例中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机器人或分体式机器人)数量<40台,得2分;15台≤单个应用案例中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机器人或分体式机器人)数量<30台,得1分;单个应用案例中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机器人或分体式机器人)数量14台及以下不得分。评分依据:提供案例合同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现更正为:8.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挂网公示前,单个项目所投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机器人或分体式机器人)应用案例。单个应用案例中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机器人或分体式机器人)数量≥30台,得3分;20台≤单个应用案例中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机器人或分体式机器人)数量<30台,得2分;10台≤单个应用案例中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机器人或分体式机器人)数量<20台,得1分;单个应用案例中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机器人或分体式机器人)数量9台及以下不得分。评分依据:提供案例合同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十六、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项目特征描述”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将项目特征描述中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证明均变更为“提供原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项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将部分设备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如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所投技术指标不相符,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虚假应标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七、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商务标“7.智能配送机器人分体式应当在前后位置配置具有防跌落检测功能的传感器,在机器人行进过程中,前方遇跌落空间时能及时识别并刹停,确保机器人及所载货物的安全。未配置传感器不得分;配置传感器数量2个,得1分;配置传感器数量3-5个,得1.5分;配置传感器数量大于等于6个,得2分;评分依据:提供机身传感器实物照片,实物照片必须清晰体现传感器样式、数量、位置;提供机器人原厂说明书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厂家公章。” 现更正为:7.智能配送机器人分体式应当在前后位置配置具有防跌落检测功能的传感器,在机器人行进过程中,前方遇跌落空间时能及时识别并刹停,确保机器人及所载货物的安全。配置数量1个或未配置传感器均不得分;配置传感器数量2个,得1分;配置传感器数量3个,得1.5分;配置传感器数量大于等于4个,得2分;评分依据:提供机身传感器实物照片,实物照片必须清晰体现传感器样式、数量、位置;提供机器人原厂说明书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厂家公章。 十八、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项目特征描述“3、技术规格:(6)工作环境:温度-20℃至35℃、相对湿度:10~90%(无冷凝)。” 现更正为:3、技术规格:(6)工作环境:温度最低≤-20℃,最高≥35℃、相对湿度:10~90%(无冷凝)。 十九、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智能配送机器人一体式项目特征描述“7、充电功能:(6)电池容量:≥35AH;主界面上有电量状态实时显示;” 现更正为:删除此项目特征描述。 二十、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电梯控制模块项目特征描述“2、功能描述:(5)具备WiFi/4G/433Mhz通讯方式;” 现更正为:2、功能描述:(5)具备WIFI或4G或433Mhz或LoRa通讯方式; 二十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智能导诊机器人项目特征描述“1、智能导诊机器人(2)屏幕尺寸:触摸屏≥10寸,分辨率≥1200*1920;” 现更正为:1、智能导诊机器人(2)屏幕尺寸:触摸屏≥10寸,分辨率≥1920*1080; 二十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智能导诊机器人项目特征描述“1、智能导诊机器人(9)电池容量:≥40AH,主界面上有电量状态实时显示;” 现更正为:删除此项目特征描述; 二十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智能导诊机器人项目特征描述“1、智能导诊机器人(30)远程功能:支持远程操作,远程视频通话,远程监控,远程OTA升级系统 ;” 现更正为:删除此项目特征描述; 二十四、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智能导诊机器人项目特征描述“1、智能导诊机器人(29)指示灯:支持不同指示灯状态显示机器人不同状态;” 现更正为:删除此项目特征描述; 二十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技术标“1.所投产品的逐项技术要求是否满足招标,“▲”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条重要技术参数负偏离的,扣2分;其余为基础技术参数,每有一条基础技术参数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技术要求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佐证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负偏离扣分处理(正偏离不做为加分理由),共38分;” 现更正为:1.所投产品的逐项技术要求是否满足招标,“▲”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条重要技术参数负偏离的,扣2分;其余为基础技术参数,每有一条基础技术参数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技术要求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佐证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负偏离扣分处理(正偏离不做为加分理由),共41分; 二十六、原招标文件内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政策性支持-9.1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 现更正为:更正后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二十七、原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07日至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07日至 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八、原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更正日期:2023-09-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肃州区西大街22号
联系方式:0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博闻 (略)
地 址: (略) 肃州区文体路6号中天国际B座6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亮
电 话: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