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离子纳米抛光自动化设备及抛光技术实验研发基地迁建项目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等离子纳米抛光自动化设备及抛光技术实验研发基地迁建项目》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等离子纳米抛光自动化设备及抛光技术实验研发基地迁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 (略) 6号G座3号楼
3、项目概况: (略) 将“等离子纳米抛光自动化设备及抛光技术实验研发基地项目”设备搬迁至新厂房,重 (略) 滨海 (略) (略) 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 (略) 6号G座3号楼的一楼及三楼部分区域,投资*元建设“等离子纳米抛光自动化设备及抛光技术实验研发基地迁建项目”。
本项目研发设备、辅助设备大部分利用原有,新增2台PLNP实验台及研发人员实现研发规模扩大。新增1台立式加工中心、1台轻型钻铣床、1台车床作为辅助设备,用于磨损的抛光试验设备零部件的维修。搬迁前后,业务范围及研发试验工艺不变,主要进行等离子纳米抛光自动化设备(以下简称“PLNP自动化设备”)的自主设计和调试实验、采用自主研发的等离子纳米抛光试验台(以下简称“PLNP试验台”)对客户提供的样品进行抛光参数的研发试验。
4、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季宏月
联系电话:*
5、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中环宏泽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10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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