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亚华 (略) 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 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比选公告,比选文件
更正内容:
原比选公告服务期限:
3年,采用1+2模式,即第一次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民法典》第278条第4款规定,业主同意,再续签两年。
变更为:
3年,采用3+2模式,即第一次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根据《民法典》第278条第4款规定,业主同意,再续签两年。
原比选采购项目预算和内容与预算:
采购预算:(略).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标的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项目预算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1 | 亚华 (略) 物业服务项目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3年 | (略).00 | (略).00 |
建筑面积:(略)㎡,占地面积:(略)㎡,电梯:15 台
[电梯住宅部分]: 1.2 元/平方米/月:
[楼梯住宅部分]: 0.6 元/平方米/月。
[商业住宅部分]: 0.6 元/平方米/月。
停车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露天车位 80 元/个/月;
地下车库车位 80 元/个/月
(公共收入部分按照:4:6 5:5分成,具体签订物业合同再定)
变更为:
建筑面积:(略)㎡,占地面积:(略)㎡,电梯:15 台
[电梯住宅部分]: 1.2 元/平方米/月
[楼梯住宅部分]: 0.6 元/平方米/月
停车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车位 80 元/个/月
小区的公共收入部分(可按4—6和5—5分成)具体签物业合同再确定
原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变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略) (略) 区有全委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期满3年以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比选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比选文件内容有不 (略) ,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蒋受良
电话:(略)
2、采购人
名称:亚华 (略) 业主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略) 南三角线26号.
联系人:贺付训
电话:(略)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华侨大厦19楼H座
联系人:蒋受良
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