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海丰通威120MWp渔光产业园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城区海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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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海丰通威120MWp渔光产业园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单位: | 海丰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海丰县赤坑镇南土村、古流村、下兰村及汕尾星都经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海丰通威120MWp渔光产业园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位于 (略) 海丰县赤坑镇南土村、古流村、下兰村及汕尾星都经 (略) (行政管辖权属汕尾星都经 (略) ,但土地权属属海丰县赤坑镇南土村、下兰村,俗称“插花地”),四个地块中心位置坐标分别为:A区E115°28′31.682″,N22°55′24.051″;B区E115°28′48.582″,N22°55′8.631″;C区E115°29′19.322″,N22°54′40.521″;D区E115°29′51.625″,N22°54′40.602″,占地面积#m2(约2000亩)。项目属于光伏发电项目,总容量为120MW,平均发电量为#万kWh。采用固定式支架在坑塘水面上方布设太阳能电池板,列阵,支架 (略) 域可继续种植耐阴水生植物模式。全场共设24个发电单元,共安装#块66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平均每30块组件成一串,每16~17串组件接入一个直流汇流箱,共设383台直流汇流箱,直流汇流箱出线经箱逆变一体机,逆变、升压至35KV后,接入110kV升压站35kV侧母线,再次升压至110kV, (略)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仅针对项目的光 (略) 、光 (略) 集电送至110kV升 (略) 的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营运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直接进入坑塘或灌溉光伏发电板下的农作物,不外排。无生活污水产生。 (2)废气。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弃单晶硅光伏组件及废弃支架收集后 (略) (略) 理。废变压器油及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资 (略) 理。 (5)光污染。项目营运期通过采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合理布设光伏列阵等措施减少光污染。 (6)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应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提高职工的素质,加强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工业卫生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教育,落实变压器油外泄污染事件风险防范措。 |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