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27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新建年产30万件卫衣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年8月
目 录
一、前言
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位于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6"56.08",北纬38°17"42.48"。项目类别属于机织服装制造。公司实际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4.44%,建设规模为年产30万件卫衣。
2023年4月,《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件卫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河北 (略) 编制而成,2023年5月8日经沧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文号为沧东管[2023]10号。本项目于2023年07月29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C78TPL9Y001W。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5日,沧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CZKY(验)[2023]第071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件卫衣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件卫衣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略) 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 (略) 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 (略) 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 (略) 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略) 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略) 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 (略) 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 (略) 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 (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沧东管[2023]10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件卫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3年5月8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件卫衣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44%。
(5)建设地点: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位于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6"56.08",北纬38°17"42.48"。
(6)建设规模:年产30万件卫衣。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生产,每班8小时工作制。
(8)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412.9平方米,建筑面积5964.92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项目名称 | 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件卫衣项目 |
建设单位 | 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沧东经济开发区服装城P19-13一号楼 ,厂址坐标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6"56.08",北纬38°17"42.48" |
建设投资 |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的比例4.44%。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内容 及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3412.9m2,主要购置设备有拉布机2台,裁床机1台,蒸汽发生器1台,喷墨打印机4台,激光刻字机2台,烫画机8台,缩布机2台,晒版机4台,丝印网版烘版箱2台,印花烘干机25台,印花台13条等设备,年产卫衣30万件 |
总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 | 占地面积3412.9m2,建筑面积5964.92m2 |
劳动定员 | 25人 |
工作制度 | 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生产,每班8小时工作制 |
建设周期 | 2个月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位置 | 备注 |
1 | 拉布机 | Y5E-210 | 台 | 2 | 生产车间1F | / |
2 | 裁床机 | V8E2025 | 台 | 1 | 生产车间1F | / |
3 | 蒸汽发生器 | LDZK0.1-0.36-0.8 | 台 | 1 | 生产车间1F | 电加热 |
4 | 喷墨打印机 | / | 台 | 4 | 生产车间1F | 办公室使用,不涉及工艺 |
5 | 激光刻字机 | / | 台 | 2 | 生产车间2F | / |
6 | 烫画机 | TQ40×40/50/60 | 台 | 8 | 生产车间2F | / |
7 | 缩布机 | / | 台 | 2 | 生产车间1F | / |
8 | 晒版机 | / | 台 | 4 | 生产车间3F、4F | / |
9 | 丝印网版烘版箱 | / | 台 | 2 | 生产车间3F、4F | / |
10 | 印花烘干机 | 4656-750×90 | 台 | 25 | 生产车间3F、4F | / |
11 | 印花台 | / | 台 | 13 | 生产车间3F、4F | 每条有110个工位 |
12 | 洗版槽 | 2m×2m×0.5m | 座 | 1 | 生产车间4F | /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形态 | 单位 | 消耗量 | 储存方式 | 包装桶规格 | 周期 | 存储量 | 运输方式 | 备注 |
1 | 布 | 固态 | 万件/a | 30 | - | - | 1个月 | 3 | 汽车 | 220g/件 |
2 | 胶浆 | 液态 | t/a | 1.5 | 桶装 | 20kg/桶 | 1个月 | 0.16 | 汽车 | / |
3 | 水浆 | 液态 | t/a | 0.3 | 桶装 | 20kg/桶 | 1个月 | 0.04 | 汽车 | / |
4 | 色浆 | 液态 | t/a | 0.1 | 桶装 | 20kg/桶 | 1个月 | 0.1 | 汽车 | / |
5 | 感光胶 | 液态 | t/a | 0.03 | 桶装 | 30kg/桶 | 1个月 | 0.03 | 汽车 | / |
6 | 菲林片 | 固态 | m/a | 300 | - | - | 1个月 | 30 | 汽车 | 0.1kg/m2 |
7 | 网版 | 固态 | 个/a | 200 | - | - | 1个月 | 200 | 汽车 | 10g/个 |
8 | 烫画纸 | 固态 | 张/a | 10000 | - | - | 1个月 | 10000 | 汽车 | 10g/张 |
9 | 新鲜水 | - | m3/a | 270 | 沧东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 | |||||
10 | 电 | - | 万kW·h/a | 10 | 沧东经济开发区供电所 | |||||
注:本项目网版使用过程不涉脱膜剂,生产过程也不涉及有机溶剂,使用原料均为水性原料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拟建工程新鲜水来源于沧东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拟建工程总用水量为2.107m3/d,重复用水量为0.35m3/d,水重复利用率为16.61%。
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版废水,本项目两次冲版废水成分相同,且均在洗版槽中处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洗版槽尺寸为2m×2m×0.5m,则水槽容积约为2m3,蓄水量约占水槽容积80%,则水槽蓄水量为1.6m3,清洗水每5天全部更换一次,项目年工作300天,则废水产生量约96t/a(0.32m3/d),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蒸汽发生器循环水量为0.029m3/d,新鲜水补给水量为0.0075m3/d,无外排水废水产生。
生活用水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第1部分居民生活》(DB13/T 5450.1—2021),按每人用水量20m3/a计,员工人数为25人,则生活用水量为500m3/a(1.67m3/d)。生活污水产生系数按0.8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0m3/a(1.34m3/d),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平衡图见图1。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沧东经济开发区变电站供给,年耗电量为10万kW·h。
(3)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冬季取暖采用空调。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卫衣生产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说明:
(1)首先将客户要求的图案或者文字等在电脑中进行设计,设计之后外发制作菲林(底片);同时在外购的网版上涂上一定厚度的感光胶,在涂好感光胶的空白网版上放入已有图像的菲林片,通过晒版机提供强光照射网版,使菲林片上的图像文字影印到网版上。由于感光胶为水溶性,在紫外灯光照射下,感光胶变形不溶于水,通过清水冲洗,可将未被照射到感光胶洗去,剩余部分即为图案,利用丝印网版烘版箱烘干(烘干温度30-40℃)后,得到本项目所需的丝网网版。
(2)将色浆、胶浆、水浆先在调色间进行调色。
(3)服装需要利用缩布机、裁床机和拉布机进行简单的处理之后,一部分采用人工印花,将预印花的裁片铺在工作台上,再将网版放置在布匹、裁片上面,将调好的胶料刷在网版上,经手工刷印,在裁片印上所需的图案和花纹。一部分采用激光刻字机在服装上打标图案或文字后利用烫画机再进行烫画处理,即将服装来料铺在烫画机上将图案或文字压烫至服装裁片上贴合,烫画温度约130℃,压烫过程需要加以一定压力,使图案或文字与服装裁片更加贴合牢固。然后将衣服送至2楼仓库利用压烫机将衣服烫平即为成品。
洗版工艺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说明:
每天停班或更换丝印网版时,需要对网版进行冲洗,去除多余色浆、胶浆。网框清洗完成后,印网版自然晾干,本过程不涉脱膜剂。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印花烘干工序、烫画工序、激光打标工序废气以及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
①印花烘干工序(3F、4F)废气
项目在印花、烘干过程中使用的浆料主要为水浆、色浆、胶浆调制而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其主要成分为增稠剂、添加剂以及聚氨酯分散片等,不含有有机溶剂,主要以水为溶剂,印花和烘干过程废气主要在烘干工序,废气成分主要为聚合物中含有的极少量的低组分物质挥发以及色浆中*二醇,以非*烷总烃计,胶浆中有机挥发物主要来自于其聚氨酯、增稠剂等成分,挥发性物质约占其聚氨酯、增稠剂使用量的1%,水浆中有机挥发物主要来自于其粘合剂、增稠剂等成分,挥发性物质约占其粘合剂、增稠剂使用量的1%计,*二醇含量占色浆用量的10%。
②晒版工序(3F、4F)废气
晒版过程中,感光胶在在紫外灯光照射下变性,由于感光胶主要成分为水、水溶性乳化树脂、聚*烯醇与醋酸*烯酯,其中挥发份醋酸*烯酯含量为0.3%。在3F和4F车间中晒版机和印花烘干机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
③烫画工序(2F)产生废气
本项目烫画纸烫压至布料上,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一般不会产生因受热而分解产生的各种气态单体,但由于原料聚合、压力温度等因素,原料少量受热分解产生微量的废气,主要为原料的气态单体(以非*烷总烃计),非*烷总烃产生量按照原料用量的1%计,则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01t/a,经集气罩收集。
④激光打标工序(2F)废气
项目利用激光打标机对服装进行打标,会产生少量颗粒物和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非*烷总烃产生量均按照原料用量的0.01%计,颗粒物产生量均按照原料用量的0.1%计,则非*烷总烃产生量均为0.0066t/a,颗粒物产生量均为0.066t/a,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0%,则颗粒物和非*烷总烃产生量均为0.0066t/a。
激光打标工序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他收集后废气一同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高于宿舍楼5m)。则非*烷总烃总产生量为0.0276t/a,颗粒物总产生量为0.0066t/a,收集效率按照95%,活性炭处理效率按照90%计,废气处理量为20000Nm3/h,年工作时间2400h,则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054mg/m3,排放量为0.0026t/a(0.0010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13mg/m3,排放量为0.00627t/a(0.0026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未收集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001t/a(0.00042kg/h),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印花过程、印花烘干过程、晒版过程、烫画过程、激光打标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臭气,产生臭味工序均设置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箱+20m排气筒排放(激光刻字机产生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他收集废气一同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箱+20m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因此有机废气产生浓度较轻,臭气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相关要求。
⑤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氨、硫化氢等,根据环保部环境评估中心编著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中相关分析可知,每处理1g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和0.00012g的H2S,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对废水BOD5削减量为0.00787t/a,则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NH3产生量为0.*t/a、H2S产生量为0.9×10-6t/a。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6.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冲版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规模1m3/d,采用“调节池+絮凝+沉淀”工艺,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版工序。
(1)项目污水处理水质情况
①生产废水
项目冲版废水产生量约96t/a,类比同类型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1200mg/L、氨氮35mg/L、总氮50mg/L、SS800mg/L。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版工序。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要求。
②生活污水
项目劳动定员25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0m3/a,主要污染物为SS:250mg/L,COD:300mg/L,BOD5:200mg/L,氨氮:30mg/L,总氮浓度50mg/L。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外排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沧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水水质要求。
3.6.3噪声
从工程设备清单分析,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及配套设备,噪声源强范围在70~80dB(A)之间。
在进行厂区平面布置设计时,对厂区进行了明确的功能区划分,将产生高噪声生产设施和公用设施集中布置,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设置于车间厂房内,风机加装消声器等,强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等设施。
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6.4固废
(1)一般固体废物类别、数量及处置措施
裁剪工序产生废布料,产生量为0.88t/a,收集后外售;
烫画工序产生废烫画纸,产生量为0.05t/a,收集后外售;
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1t/a,收集后外售;
除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为0.0594t/a,收集后外售;
(2)危险废物类别、数量及处置措施
晒版工序废菲林片,产生量为0.001t/a,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16,感光材料废物,危废代码:900-019-16,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晒版工序废灯管,产生量为0.01t/a,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29,含汞废物,危废代码:900-023-29,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印花工序废丝网,产生量为0.006t/a,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危废代码:900-253-12,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水处理措施产生污泥,类比同行业,产生量为0.022t/a,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16,感光材料废物,危废代码:266-010-16,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原料包装桶,类比同行业,产生量为0.1t/a,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39-49。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平均产生量0.5kg计,劳动定员25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产生量为3.75t/a,经环卫部门回收处理。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非*烷总烃:2.4t/a;颗粒物:5.76t/a。
经检测,项目污染物物排放量为:非*烷总烃:0.090t/a、颗粒物:0.064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该《报告书》编写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到则规范要求,依据齐全,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厂址周围环境介绍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正确。同意该项目新建,本《报告书》和批复可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选址于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处理措施,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主要内容为设备安装调试,对周围产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等。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设备装卸碰撞噪声和机械设备调试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人为噪声,并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等有效措施,使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少量扬尘通过采取洒水措施抑尘,在严格落实抑尘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扬尘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综合利用。
四、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书》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1、项目DA001产生颗粒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过激光刻字机产生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他收集废气一同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箱,通过+2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印刷行业、表2其他行业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厂界无组织废气有非*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有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2、废水:项目冲版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冲版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沧东污水处理厂,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沧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型号、设置减震基础、厂房隔声。引风机选用低噪音型号、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废布料、废烫画纸、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废原料包装桶、废菲林片、废丝网、污泥、废活性炭、废灯管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回收处理。
五、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 SO2 0t/a;NOX 0t/a。
六、该项目建成 (略) 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件卫衣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 | 一致 |
占地面积 | 3412.9平方米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南侧,宿舍楼位于厂区北侧,大门位于厂区西侧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30万件卫衣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180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80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生产,每班8小时工作制 | 一致 |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位置 | 备注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拉布机 | Y5E-210 | 台 | 2 | 生产车间1F | / | 一致 |
2 | 裁床机 | V8E2025 | 台 | 1 | 生产车间1F | / | 一致 |
3 | 蒸汽发生器 | LDZK0.1-0.36-0.8 | 台 | 1 | 生产车间1F | 电加热 | 一致 |
4 | 喷墨打印机 | / | 台 | 4 | 生产车间1F | 办公室使用,不涉及工艺 | 一致 |
5 | 激光刻字机 | / | 台 | 2 | 生产车间2F | / | 一致 |
6 | 烫画机 | TQ40×40/50/60 | 台 | 8 | 生产车间2F | / | 一致 |
7 | 缩布机 | / | 台 | 2 | 生产车间1F | / | 一致 |
8 | 晒版机 | / | 台 | 4 | 生产车间3F、4F | / | 一致 |
9 | 丝印网版烘版箱 | / | 台 | 2 | 生产车间3F、4F | / | 一致 |
10 | 印花烘干机 | 4656-750×90 | 台 | 25 | 生产车间3F、4F | / | 一致 |
11 | 印花台 | / | 台 | 13 | 生产车间3F、4F | 每条有110个工位 | 一致 |
12 | 洗版槽 | 2m×2m×0.5m | 座 | 1 | 生产车间4F | / | 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形态 | 单位 | 消耗量 | 储存方式 | 包装桶规格 | 周期 | 存储量 | 运输方式 | 备注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布 | 固态 | 万件/a | 30 | - | - | 1个月 | 3 | 汽车 | 220g/件 | 一致 |
2 | 胶浆 | 液态 | t/a | 1.5 | 桶装 | 20kg/桶 | 1个月 | 0.16 | 汽车 | / | 一致 |
3 | 水浆 | 液态 | t/a | 0.3 | 桶装 | 20kg/桶 | 1个月 | 0.04 | 汽车 | / | 一致 |
4 | 色浆 | 液态 | t/a | 0.1 | 桶装 | 20kg/桶 | 1个月 | 0.1 | 汽车 | / | 一致 |
5 | 感光胶 | 液态 | t/a | 0.03 | 桶装 | 30kg/桶 | 1个月 | 0.03 | 汽车 | / | 一致 |
6 | 菲林片 | 固态 | m/a | 300 | - | - | 1个月 | 30 | 汽车 | 0.1kg/m2 | 一致 |
7 | 网版 | 固态 | 个/a | 200 | - | - | 1个月 | 200 | 汽车 | 10g/个 | 一致 |
8 | 烫画纸 | 固态 | 张/a | 10000 | - | - | 1个月 | 10000 | 汽车 | 10g/张 | 一致 |
9 | 新鲜水 | - | m3/a | 270 | 沧东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 | 一致 | |||||
10 | 电 | - | 万kW·h/a | 10 | 沧东经济开发区供电所 | 一致 | |||||
注:本项目网版使用过程不涉脱膜剂,生产过程也不涉及有机溶剂,使用原料均为水性原料 |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拟建工程新鲜水来源于沧东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拟建工程总用水量为2.107m3/d,重复用水量为0.35m3/d,水重复利用率为16.61%。
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版废水,本项目两次冲版废水成分相同,且均在洗版槽中处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洗版槽尺寸为2m×2m×0.5m,则水槽容积约为2m3,蓄水量约占水槽容积80%,则水槽蓄水量为1.6m3,清洗水每5天全部更换一次,项目年工作300天,则废水产生量约96t/a(0.32m3/d),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蒸汽发生器循环水量为0.029m3/d,新鲜水补给水量为0.0075m3/d,无外排水废水产生。
生活用水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第1部分居民生活》(DB13/T 5450.1—2021),按每人用水量20m3/a计,员工人数为25人,则生活用水量为500m3/a(1.67m3/d)。生活污水产生系数按0.8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0m3/a(1.34m3/d),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平衡图见图2。
图2 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沧东经济开发区变电站供给,年耗电量为10万kW·h。
(3)供热
职工冬季取暖、夏季制冷使用电空调。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冬季取暖采用空调。
生产工艺: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印花烘干工序、烫画工序、激光打标工序废气以及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
①印花烘干工序(3F、4F)废气
项目在印花、烘干过程中使用的浆料主要为水浆、色浆、胶浆调制而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其主要成分为增稠剂、添加剂以及聚氨酯分散片等,不含有有机溶剂,主要以水为溶剂,印花和烘干过程废气主要在烘干工序,废气成分主要为聚合物中含有的极少量的低组分物质挥发以及色浆中*二醇,以非*烷总烃计,胶浆中有机挥发物主要来自于其聚氨酯、增稠剂等成分,挥发性物质约占其聚氨酯、增稠剂使用量的1%,水浆中有机挥发物主要来自于其粘合剂、增稠剂等成分,挥发性物质约占其粘合剂、增稠剂使用量的1%计,*二醇含量占色浆用量的10%。
②晒版工序(3F、4F)废气
晒版过程中,感光胶在在紫外灯光照射下变性,由于感光胶主要成分为水、水溶性乳化树脂、聚*烯醇与醋酸*烯酯,其中挥发份醋酸*烯酯含量为0.3%。在3F和4F车间中晒版机和印花烘干机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
③烫画工序(2F)产生废气
本项目烫画纸烫压至布料上,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一般不会产生因受热而分解产生的各种气态单体,但由于原料聚合、压力温度等因素,原料少量受热分解产生微量的废气,主要为原料的气态单体(以非*烷总烃计),非*烷总烃产生量按照原料用量的1%计,则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01t/a,经集气罩收集。
④激光打标工序(2F)废气
项目利用激光打标机对服装进行打标,会产生少量颗粒物和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非*烷总烃产生量均按照原料用量的0.01%计,颗粒物产生量均按照原料用量的0.1%计,则非*烷总烃产生量均为0.0066t/a,颗粒物产生量均为0.066t/a,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0%,则颗粒物和非*烷总烃产生量均为0.0066t/a。
激光打标工序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他收集后废气一同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高于宿舍楼5m)。则非*烷总烃总产生量为0.0276t/a,颗粒物总产生量为0.0066t/a,收集效率按照95%,活性炭处理效率按照90%计,废气处理量为20000Nm3/h,年工作时间2400h,则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054mg/m3,排放量为0.0026t/a(0.0010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13mg/m3,排放量为0.00627t/a(0.0026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未收集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001t/a(0.00042kg/h),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印花过程、印花烘干过程、晒版过程、烫画过程、激光打标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臭气,产生臭味工序均设置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箱+20m排气筒排放(激光刻字机产生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他收集废气一同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箱+20m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因此有机废气产生浓度较轻,臭气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相关要求。
⑤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氨、硫化氢等,根据环保部环境评估中心编著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中相关分析可知,每处理1g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和0.00012g的H2S,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对废水BOD5削减量为0.00787t/a,则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NH3产生量为0.*t/a、H2S产生量为0.9×10-6t/a。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4.6.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冲版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规模1m3/d,采用“调节池+絮凝+沉淀”工艺,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版工序。
(1)项目污水处理水质情况
①生产废水
项目冲版废水产生量约96t/a,类比同类型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1200mg/L、氨氮35mg/L、总氮50mg/L、SS800mg/L。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版工序。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要求。
②生活污水
项目劳动定员25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0m3/a,主要污染物为SS:250mg/L,COD:300mg/L,BOD5:200mg/L,氨氮:30mg/L,总氮浓度50mg/L。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外排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沧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水水质要求。
4.6.3噪声
从工程设备清单分析,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及配套设备,噪声源强范围在70~80dB(A)之间。
在进行厂区平面布置设计时,对厂区进行了明确的功能区划分,将产生高噪声生产设施和公用设施集中布置,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设置于车间厂房内,风机加装消声器等,强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等设施。
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6.4固废
(1)一般固体废物类别、数量及处置措施
裁剪工序产生废布料,产生量为0.88t/a,收集后外售;
烫画工序产生废烫画纸,产生量为0.05t/a,收集后外售;
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1t/a,收集后外售;
除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为0.0594t/a,收集后外售;
(2)危险废物类别、数量及处置措施
晒版工序废菲林片,产生量为0.001t/a,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16,感光材料废物,危废代码:900-019-16,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晒版工序废灯管,产生量为0.01t/a,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29,含汞废物,危废代码:900-023-29,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印花工序废丝网,产生量为0.006t/a,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危废代码:900-253-12,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水处理措施产生污泥,类比同行业,产生量为0.022t/a,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16,感光材料废物,危废代码:266-010-16,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原料包装桶,类比同行业,产生量为0.1t/a,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39-49。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平均产生量0.5kg计,劳动定员25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产生量为3.75t/a,经环卫部门回收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非*烷总烃:2.4t/a;颗粒物:5.76t/a。
经检测,项目污染物物排放量为:非*烷总烃:0.090t/a、颗粒物:0.064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厂址位于沧东经济开发区,厂址占地为工业用地,建设条件良好。评价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环境敏感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厂区周围地下水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保护 目标 | |
经度 | 纬度 | |||||||
大气 环境 | 大白冢村 | 117.*° | 38.*° | 居民 | II类 | N | 948 | GB3095-2012级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 |
小白冢村 | 117.*° | 38.*° | 居民 | SE | 628 | |||
声环境 | 厂界外200m范围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类标准 | ||||||
土壤环境 | 厂区内及周边土壤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 | ||||||
地下水 | 厂区周边4km2范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
注:本项目为三级项目,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评价范围,环境保护目标按照二级项目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见表8。
表8 项目废气执行标准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项目 | 标准值 | 排放速率 | 排气筒高度 | 标准来源 |
废气 | DA001 | 颗粒物 | 120mg/m3 | 5.9kg/h | 20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非*烷总烃 | 50mg/m3 | 处理效率:70%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1中印刷行业标准限值 | |||
臭气浓度 | 2000无量纲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厂界 | 臭气浓度 | 20无量纲 | /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
氨气 | 1.5mg/m3 | / | / | |||
硫化氢 | 0.06mg/m3 | / | / | |||
非*烷总烃 | 2.0mg/m3 | / |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浓度限值 | ||
厂区内 | 非*烷总烃 |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5.2 噪声标准
企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见表9。
表9 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 | 昼间(Ld) | 夜间(Ln) | 标准来源 |
厂界 | 65 | 55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 |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PM10、PM2.5、SO2、NO2、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表1二级标准及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29号),非*烷总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非*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表1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见表10
表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 项 目 | 标准值 | 二级 | 单位 | 标 准 来 源 |
环 境 空 气 | PM2.5 | 24小时平均 | 75 | μ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二级标准 |
年均值 | 35 | ||||
PM10 | 24小时平均 | 150 | |||
年均值 | 70 | ||||
TSP | 24小时平均 | 300 | |||
年均值 | 200 | ||||
SO2 | 1小时平均 | 500 | |||
24小时平均 | 150 | ||||
年均值 | 60 | ||||
NO2 | 1小时平均 | 200 | |||
24小时平均 | 80 | ||||
年均值 | 40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60 | |||
1小时平均 | 200 | ||||
CO | 24小时平均 | 4 | mg/m3 | ||
1小时平均 | 10 | ||||
非*烷总烃 | 1小时平均 | 2 | mg/m3 | 《环境空气质量 非*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表1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5.3.2地下水质量标准
该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见表11
表11地下水质量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单位 | 标准来源 |
Ⅲ类 | ||||
地 下 水 | pH | 6.5≤pH≤8.5 | mg/L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 |
氨氮(以N计) | ≤0.50 | |||
硝酸盐(以N计) | ≤20.0 | |||
亚硝酸盐(以N计) | ≤1.00 | |||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 ≤0.002 | |||
氰化物 | ≤0.05 | |||
砷 | ≤0.01 | |||
汞 | ≤0.001 | |||
铬(六价) | ≤0.05 | |||
总硬度(以CaCO3计) | ≤450 |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 | |||
铁 | ≤0.3 | |||
锰 | ≤0.10 | |||
氟化物 | ≤1.0 | |||
铅 | ≤0.01 | |||
镉 | ≤0.005 | |||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 | ≤3.0 | |||
总大肠菌群 | ≤3.0 | MPN/100ml或CFU/100ml | ||
菌落总数(CFU/ml) | ≤100 | CFU/ml |
5.3.3声环境标准
厂址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见表12。
表12 声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单位 | 标准来源 | ||
功能区 | 昼间 | 夜间 | ||||
声环境 | 等效连续A声级(LAeq) | 厂址区域 | 65 | 55 | 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限值 |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0。
表10废气 、废水、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检出限 |
氨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3-2009 | TW-2200D大气/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07、YQ008、YQ009)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82)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 0.01mg/m3 |
臭气浓度 |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6) JZ-1真空气体采样箱(CZKY-YQ056) | — |
真空采气瓶 | — | ||
非*烷总烃 (以碳计)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6) JZ-1真空气体采样箱(CZKY-YQ056) GC9790II气相色谱仪(CZKY-YQ035) | 0.07mg/m3 |
非*烷总烃 (以碳计) | 《环境空气 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 JZ-1真空气体采样箱(CZKY-YQ057、YQ058、YQ059、YQ060) GC9790II气相色谱仪(CZKY-YQ035) | 0.07mg/m3 |
硫化氢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3.1.11.2 亚*基蓝分光光度法(B) | TW-2200D大气/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07、YQ008、YQ009)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82)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 0.001mg/m3 |
低浓度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836-2017 |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6) 101-1EBS电热鼓风干燥箱(CZKY-YQ028)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COS-03-SJLY温湿度记录仪(CZKY-YQ080) | 1.0mg/m3 |
总悬浮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 | TW-2200D大气/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07、YQ008、YQ009)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82)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 7μg/m3 |
pH值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 PHBJ-260 pH计(CZKY-YQ018) | —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 | GH-112型标准微晶COD消解器(CZKY-YQ045) 50ml具塞滴定管(CZKY-BYQ018) | 4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 | SPX-150生化培养箱(CZKY-YQ027) DZS-706F多参数分析仪(CZKY-YQ026) | 0.5mg/L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 (CZKY-YQ042) | 0.025mg/L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 101-1EBS电热鼓风干燥箱(CZKY-YQ028) GL2004B电子天平(CZKY-YQ037) | — |
总氮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 636-2012 | UV752N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3) YX-18LD型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CZKY-YQ041) | 0.05mg/L |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8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2) 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4) | — |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废水监测
水质检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5、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6、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 (略) 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7、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75%,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1。
表1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均值 | |||||
DA001进口 2023.08.04 | 标干流量 | m3/h | 4480 | 4568 | 4655 | 4568 | ||
非*烷总烃浓度 (以碳计) | mg/m3 | 11.6 | 9.58 | 10.7 | 10.6 | |||
DA001出口 (20m) 2023.08.04 | 标干流量 | m3/h | 4998 | 5146 | 5302 | 5149 | ||
非*烷总烃(以碳计) | 排放浓度 | mg/m3 | 5.25 | 4.67 | 5.37 | 5.10 | ||
排放速率 | kg/h | 0.026 | 0.024 | 0.028 | 0.026 | |||
非*烷总烃去除效率 | % | 45.9 | ||||||
臭气浓度 | 无量纲 | 630 | 549 | 724 | 634 | |||
低浓度 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mg/m3 | 3.2 | 3.3 | 3.2 | 3.2 | ||
排放速率 | kg/h | 0.016 | 0.017 | 0.017 | 0.017 | |||
DA001进口 2023.08.05 | 标干流量 | m3/h | 4682 | 4862 | 4776 | 4773 | ||
非*烷总烃浓度 (以碳计) | mg/m3 | 11.0 | 11.5 | 10.2 | 10.9 | |||
DA001出口 (20m) 2023.08.05 | 标干流量 | m3/h | 5492 | 5640 | 5329 | 5487 | ||
非*烷总烃(以碳计) | 排放浓度 | mg/m3 | 5.15 | 4.71 | 4.48 | 4.78 | ||
排放速率 | kg/h | 0.028 | 0.027 | 0.024 | 0.026 | |||
非*烷总烃去除效率 | % | 49.6 | ||||||
臭气浓度 | 无量纲 | 724 | 977 | 630 | 777 | |||
低浓度 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mg/m3 | 3.6 | 3.3 | 3.6 | 3.5 | ||
排放速率 | kg/h | 0.020 | 0.019 | 0.019 | 0.019 |
7.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 单位 | 点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最大值 | |||||||||||
臭气浓度 2023.08.04 | 无量纲 | 下风向1# | 13 | 11 | 11 | 13 | ||||||||
下风向2# | 13 | 11 | 11 | |||||||||||
下风向3# | 13 | 13 | 11 | |||||||||||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 单位 | 点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最大值 | |||||||||||
臭气浓度 2023.08.05 | 无量纲 | 下风向1# | 11 | 13 | 11 | 13 | ||||||||
下风向2# | 12 | 11 | 13 | |||||||||||
下风向3# | 13 | 11 | 12 | |||||||||||
硫化氢 2023.08.04 | mg/m3 | 下风向1# | 0.007 | 0.008 | 0.006 | 0.009 | ||||||||
下风向2# | 0.009 | 0.008 | 0.007 | |||||||||||
下风向3# | 0.009 | 0.007 | 0.006 | |||||||||||
硫化氢 2023.08.05 | mg/m3 | 下风向1# | 0.006 | 0.008 | 0.009 | 0.009 | ||||||||
下风向2# | 0.006 | 0.009 | 0.008 | |||||||||||
下风向3# | 0.006 | 0.007 | 0.008 | |||||||||||
氨 2023.08.04 | mg/m3 | 下风向1# | 0.08 | 0.09 | 0.09 | 0.09 | ||||||||
下风向2# | 0.07 | 0.07 | 0.06 | |||||||||||
下风向3# | 0.09 | 0.06 | 0.08 | |||||||||||
氨 2023.08.05 | mg/m3 | 下风向1# | 0.09 | 0.07 | 0.06 | 0.09 | ||||||||
下风向2# | 0.07 | 0.09 | 0.08 | |||||||||||
下风向3# | 0.08 | 0.06 | 0.08 | |||||||||||
总悬浮颗粒物2023.08.04 | μg/m3 | 下风向1# | 321 | 332 | 337 | 338 | ||||||||
下风向2# | 334 | 334 | 332 | |||||||||||
下风向3# | 336 | 338 | 331 | |||||||||||
总悬浮颗粒物2023.08.05 | μg/m3 | 下风向1# | 321 | 329 | 338 | 338 | ||||||||
下风向2# | 324 | 332 | 334 | |||||||||||
下风向3# | 319 | 334 | 334 | |||||||||||
非*烷总烃 (以碳计) 2023.08.04 | mg/m3 | 下风向1# | 0.63 | 0.66 | 0.78 | 0.86 | ||||||||
下风向2# | 0.84 | 0.75 | 0.64 | |||||||||||
下风向3# | 0.67 | 0.86 | 0.74 | |||||||||||
车间门口4# | 1.58 | 1.74 | 1.70 | 1.74 | ||||||||||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 单位 | 点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最大值 | |||||||||||
非*烷总烃 (以碳计) 2023.08.05 | mg/m3 | 下风向1# | 0.62 | 0.76 | 0.77 | 0.83 | ||||||||
下风向2# | 0.66 | 0.73 | 0.83 | |||||||||||
下风向3# | 0.67 | 0.80 | 0.69 | |||||||||||
车间门口4# | 1.62 | 1.77 | 1.76 | 1.77 |
7.3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均值或范围 | |||
总排口 2023.08.04 | pH值 | 无量纲 | 7.5 | 7.6 | 7.6 | 7.5~7.6 |
水温℃ | 32.0 | 32.2 | 30.7 | 30.7~32.2 | ||
化学需氧量 | mg/L | 146 | 138 | 149 | 144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31.0 | 28.4 | 30.4 | 29.9 | |
氨氮 | mg/L | 10.6 | 10.3 | 10.6 | 10.5 | |
悬浮物 | mg/L | 44 | 33 | 35 | 37 | |
总氮 | mg/L | 19.4 | 19.3 | 19.1 | 19.3 | |
总排口 2023.08.05 | pH值 | 无量纲 | 7.4 | 7.5 | 7.5 | 7.4~7.5 |
水温℃ | 32.1 | 31.7 | 31.5 | 31.5~32.1 | ||
化学需氧量 | mg/L | 166 | 161 | 155 | 161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32.1 | 30.8 | 29.4 | 30.8 | |
氨氮 | mg/L | 10.4 | 10.6 | 10.5 | 10.5 | |
悬浮物 | mg/L | 36 | 31 | 39 | 35 | |
总氮 | mg/L | 18.9 | 18.5 | 18.7 | 18.9 |
7.4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 检测结果dB(A) | |
2023.08.04 | 2023.08.05 | |
昼间 | 昼间 | |
东厂界1# | 57 | 55 |
南厂界2# | 54 | 57 |
西厂界3# | 56 | 57 |
北厂界4# | 56 | 56 |
气象条件 | 2023.08.04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4m/s 2023.08.05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3m/s |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见表14。
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类别 | 排放形式 | 污染源 | 污染因子 | 环保治理设施 | 治理效果 | 验收标准 | 落实 情况 | |||||||
废气 | 有组织 | DA001 | 颗粒物 | 激光刻字机产生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他收集废气一同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箱+20m 排气简 | 排放限值: 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5.9kg/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落实 | |||||||
非*烷总烃 | 排放限值:50mg/m3 去除效率:70%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印刷行业标准限值 | 落实 | |||||||||||
臭气浓度 | 2000 无量纲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落实 | |||||||||||
类别 | 排放 形式 | 污染源 | 污染因子 | 环保治理设施 | 治理效果 | 验收标准 | 落实 情况 | |||||||
废气 | 无组织 | 厂界 | 非*烷 总烃 | / | 2.0mg/m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2 其他企业限值 | 落实 | |||||||
车间 | 非*烷 总烃 | 厂房外1 小时 平均值:6mg/m3 任意一次浓度:20mg/m3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落实 | ||||||||||
厂界 | 臭气浓度 | 20无量纲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落实 | ||||||||||
氨气 | 1.5mg/m3 | |||||||||||||
硫化氢 | 0.06mg/m3 | |||||||||||||
废水 | 冲版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冲版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排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pH | 6-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沧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水水质要求 | 落实 | |||||||||
COD | 400mg/L | 落实 | ||||||||||||
ss | 200mg/L | 落实 | ||||||||||||
氨氮 | 35mg/L | 落实 | ||||||||||||
BOD5 | 200mg/L | 落实 | ||||||||||||
总氮 | 50mg/L | 落实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选用低噪音型号、设置减震基础、厂房隔声。引风机选用低噪音型号、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器等措施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落实 | ||||||||
固体 废物 | 一般固废 | 裁剪工序 | 废布料 | 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外售 | 不外排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 | 落实 | |||||||
烫画工序 | 废烫画纸 | 落实 | ||||||||||||
原辅材料 拆包过程 及产品包装过程 | 废包装 材料 | 落实 | ||||||||||||
除尘器 | 收集粉尘 | 落实 | ||||||||||||
危险 废物 | 晒版工序 | 废菲林片 | 暂存在厂区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不外排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 | 落实 | ||||||||
印花工序 | 废丝网 | 落实 | ||||||||||||
废水处理设施 | 污泥 | 落实 | ||||||||||||
环保措施 | 废活性炭 | 落实 | ||||||||||||
液体原料 使用过程 | 废原料包装桶 | 落实 | ||||||||||||
晒版工序 | 废灯管 | 落实 | ||||||||||||
生活垃圾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经环卫部门回收处理 | 不外排 | 《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 落实 |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激光刻字机产生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他工序收集废气一同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箱+20m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印刷行业、表2其他行业排放标准;车间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10.1.2废水
项目冲版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冲版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沧东污水处理厂。
10.1.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和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源昼间(夜间不生产)厂界贡献值为40.01~44.56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10.1.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布料、废烫画纸、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废菲林片、废丝网、废原料包装桶、污泥、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回收处理。
10.1.5总量控制
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非*烷总烃:2.4t/a;颗粒物:5.76t/a。
经检测,项目污染物物排放量为:非*烷总烃:0.090t/a、颗粒物:0.064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经检测,项目DA001出口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5.9kg/h);
非*烷总烃(以碳计)的两天均值最大排放浓度5.7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印刷行业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浓度≤50mg/m3);非*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为45.9%,不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印刷行业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去除效率≥70%),因非*烷总烃去除效率不达标,加测车间有机废气浓度;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977(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38μg/m3(换算后为0.33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非*烷总烃(以碳计)最高排放浓度为0.86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浓度≤2.0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9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09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车间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以碳计)最高排放浓度为1.77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3中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4.0mg/m3),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6mg/m3)。
经检测,废水总排口中污染物日均最大排放浓度为:pH值:7.5~7.6(无量纲),化学需氧量:16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8mg/L,氨氮:10.5mg/L,悬浮物:37mg/L,总氮:19.3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沧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水水质要求(化学需氧量≤4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00mg/L,悬浮物≤200mg/L,氨氮≤35mg/L,总氮≤50mg/L,pH:6~9(无量纲))。
企业夜间不生产,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
10.3 建议
沧州民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件卫衣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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