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九才字〔20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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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略)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
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门、 (略) 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 (略)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6日
(略)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
补贴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 (略)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九发〔2022〕8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
企业和社会组织新引进(2022年7月5日及以后)的省部级杰出及以上人才。
二、申报材料
1.《 (略)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对象身份证/社保卡;
3.申报对象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三、补贴标准
三年内,每年按申报对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目前为28%)发放补贴。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社会组织按审批层级,其他用人单位按财税受益地确定),每年7月份,用人单位通过“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 (略) 上申报,并上传佐证资料。
(二)网上审核。成功提交后,流转至同级工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三)网上公示。审核完成后,在“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公示5天。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放补贴。原则上资金直接拨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发给申报对象。
五、其他要求
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对负有责任的用人单位及申报对象,3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人才项目申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科技科;服务电话:0792-*)。
附件:1. (略)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表
2.全市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3. (略)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线上申报流程
附件1
(略)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身份证号码 | 申补金额 | |||||
最高学历学位 | 联系电话 | |||||
引进时间 | 职务(岗位) | |||||
单位名称 | 单位开户银行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单位银行账号 | |||||
经办人姓名 | 经办人电话 | |||||
申报对象 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年度已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大写):(¥),其中地方留成部分(人民币大写):(¥)。 以上填报内容及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对象(手动签名):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 申报意见 | 经审核,该同志填报内容及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意申报,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应在Word文档填好打印后,由申报对象本人签字,并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2.此表申补金额应与申报对象承诺中地方留成部分一致。
附件2
全市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柴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武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修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永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德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湖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都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彭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浔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九江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 *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濂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附件3
(略)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
线上申报流程
(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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