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 (略) :
你公司《关于〈阿克陶 (略) 阿克陶卡拉墩铁矿开采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及所附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阿克陶 (略) 阿克陶卡拉墩铁矿开采改扩建项目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矿区面积为214公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4°31′12″;北纬39°10′46″。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采用露天+地下联合开采,其中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 *** 万t/a,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 *** 万t/a,生产规模合计为50万t/a,矿山服务年限为9.88年。本矿山不单独设置选矿生产线,开采出的铁矿石不进行破碎、筛分、磨矿、 (略) 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3个露天采场(在原有工程基础上扩建)、9个矿体开拓系统及9个地表工业场地、2座废石堆场、1座表土堆场、7. (略) (略) , (略) 、2号露天采场以 (略) 废石堆场、2号废石堆场均在原有工程基础上扩建,生活区、炸药库、地下柴油储罐、危险废物暂存间、水泥防渗垃圾池等均依托原有工程(含改造)。
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63万元,占总投资的 *** %。
二、根据乌鲁木齐湘永 (略) 编制的《阿克陶 (略) 阿克陶卡拉墩铁矿开采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 (略) 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2〕 (略) )、自治区排污 (略) 关于《报告书》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2〕 (略) )。本项目符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自治区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 (略) 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地表的扰动。优先 (略) 等设施,禁止任意 (略) 和车辆超范围行驶;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工作。项目运营期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闭矿后及时拆除无用的地表建筑物,恢复受破坏的地形地貌、景观和生态功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污染防治,对采矿粉尘、矿石堆场、废石堆场、表土堆场扬尘等采取喷雾洒水措施,对矿石、废石装卸扬尘,采取降低装卸高度并设挡板、减少物料转运环节、禁止大风天作业等措施,对运输扬尘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与载重量、加盖遮布等措施。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矿 (略) (略) 理。运营期矿井涌水采取人工阻隔及止水措施,经集水池收集后 (略) 理系统,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 -2020)中水质标准后供生产、洒水降尘以及生态恢复,冬季非生产期矿井涌水通过管道输送至中水池暂存。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 (略) 理设施,达到《农 (略) 理排放标准》(DB *** -2019)表2中C级标准后用于生态恢复。
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观测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对矿区及下游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 (略) 置 (略) 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要求管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现有环境应急预案的完善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
四、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并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工程建成后3~5年内,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五、在工程施工、运营、闭矿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
六、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 (略) 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 (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 (略)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 (略) )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 (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 (略)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