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集团) (略) :
你公司《关于〈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位于和田市以北约20千米的中昆物流园外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9°59′ *** ″,北纬37°15′822″。应急事故 (略) 北侧5千米沙漠地带,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9°59′3.437″,北纬37°19′8.084″。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燃煤机组,配套建设2台1192吨/小时超临界变压运行燃煤直流炉及相关公辅、环保工程。项目供热范 (略) 城区、和田县经济新区,近期(2025年)采暖面积为 *** 万平方米,远期(2030年)采暖面积为 *** 万平米,服务用户包括供热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和工业企业。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占总投资的 *** %。
二、根据新疆 (略) 编制的《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 (略) 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2〕 (略) )、自治区排污 (略) 关于《报告书》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2〕 (略) ),该项目符合《和田地区三县一市热电联产规划(2021-2030年)》及其规划环评要求及和田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 (略) 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及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燃煤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配高频电源)”处理后通过210米高烟囱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略) 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符合《 (略) 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限值要求。 (略) 、碎煤机房、石灰石粉仓、灰库、煤仓间含尘气体经 (略) 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燃气启动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4)表2排放限值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20、50、200毫克/立方米。
加强原料煤运输入场、装卸、转运、储存、输送等环节封闭管理及洒水抑尘措施; (略) 设置风机抽风装置。粉煤灰综合利用时采用密闭罐车运输,暂不能利用时调湿运至事故灰场, (略) 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辅机循环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及输煤系统冲洗降尘、煤场喷洒等。 (略) 理系统高含盐废水夏季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湿式除渣、灰库搅拌、灰场喷洒等, (略) 分高含盐废水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最终排入和田 (略) (略) 理。 (略) 理(高悬浮物废水)排 (略) (略) 理后回用。脱硫废水排 (略) (略) 理后回用。输煤系统排水排 (略) (略) 理后回用。 (略) (略) (略) (略) 理后回用。锅炉 (略) 区废水贮存池加药氧化、 (略) 理后,排 (略) (略) 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 (略) (略) 理。
(四)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进行分区防渗,严防废水下渗对项目区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应急事故灰 (略) 地表铺设防渗层,采用防渗土工膜,渗透系数小于10-12厘米/秒,防渗膜与坝坡搭接连接成整体。 (略) 区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体系,按规范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和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位,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及土壤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锅炉排汽口安装消声器。严格限制运灰车辆的速度,加强管理,禁止夜间运输,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 (略) 界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六)落实固 (略) 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变压器废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项目投产后及时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 -2019) (略) 理系统污泥进行鉴定,如鉴定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置;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则送至事故灰场分区碾压堆存。 (略) 理系统污泥未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灰渣、脱硫石膏和石子煤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尽量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拉运至应急事故灰场分区堆存、分层碾压,并在灰场设 (略) 。废离子 (略)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要求管理。
(七)严格落实各项碳排放控制措施。项目应严格执 (略)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衔接落实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生产装置区等应安装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设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装置区设围堰和防火堤。厂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四、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在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生 (略) 门备案,定期向当地生态环 (略) 门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稳定达产运行后,应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五、项目运营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区域污染物削减替代方案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运营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并严格按证排污。本项目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所承诺的区域削减措施应落实到位,未落实区域削减措施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六、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
七、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 (略) 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八、和田地 (略) 、和田地 (略)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 (略) )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和田地 (略) 、和田地 (略)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