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 (略) (略) 承担“广州 (略) 全面上档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报告书现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2017]682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 (略) 全面上档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 (略) ;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 (略) 黄埔区九佛街道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工业 (略) 12号
项目概括:本次技改不新增厂区占地面积,拟将现有的4条合计1.*吨/年表面活性剂产品生产装置,技术改造为2条合计7000吨/年甜菜碱专用生产线、2条合计2000吨/年磺基琥珀酸盐专用生产线和1条3000吨/年酯基季铵盐专用生产线。除此之外,还拟按规范化、标准化、绿色化要求对现有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管道阀门、自动控系统、自动灌装等装置进行上档升级改造,提高产品品质。技改前后厂内生产总产能保持6.*吨/年不变。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 (略) 络链接:http://**_BKWyxc0yNxOrw(提取码:u86a)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3)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4)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选用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中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到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 (略)
地址: (略) 黄埔区九佛街道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工业 (略) 12号
联 系 人:黄永玲
电话:020-*
邮箱:*@*ttp://**
七、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20-*
地址: (略) 天河区长 (略) 87号(悦汇space 316室)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广州 (略)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