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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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废旧电池回收与销售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融合北路266号01号 | 新疆鸿源晟业 (略) | 新疆广 (略) | 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20.2万元),租赁光 (略) 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融合北路266号01号1000m2厂房,用于废铅酸蓄电池与废锂电池的收集与贮存。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废旧电池转运量为15000t/a,其中废旧铅酸蓄电池转运量为13000t/a,废旧锂电池转运量为2000t/a。仓库最大暂存量为40t,其中废铅酸蓄电池最大暂存量为30t,废旧锂电池最大暂存量为10t。项目仅回收分类、储存完好的废铅酸蓄电池与废锂离子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及废锂离子电池的运输、回收利用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合理利用并及 (略) 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并使用满足封闭运输规范的车辆。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三)运营期应加强车间通风,在暂存破损蓄电池区域安装收集排气装置,厂界硫酸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四)运营期须对进出车辆、装卸作业加强管理,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无生产废水,暂存间内泄露的电解液经导流沟进入应急防渗池(1m3)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严禁外排;生 (略) 政管网。 (六)废蓄电池贮存区严格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 37281—2019)、《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管理规范(试行》(HJ519-2020)要求分区、建设及管理,渗透系数≤10-10cm/s,仓库地面设置导流沟,并设置警示标志,废蓄电池最长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贮存规模小于设计容量。 (七)破损的铅蓄电池渗漏液的中和废渣、废旧个体防护用品、废拖把及废抹布、泄露的电解液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八)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
2 | 董斜19井探井项目 | (略) 米东区北部古尔班古特沙漠区 |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 新疆天合 (略) | 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132万元), (略) 米东区北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区,(董斜19井地理坐标为东经87°40′25.793″,北纬44°28′57.798″)建设董斜19井探井项目,董斜19井设计井型为斜井,设计井深7436.05m(斜)/6770.00m(垂),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钻后工程等)、辅助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等)、环保工程(应急池、放喷池、钻井废弃物不落地处理系统、临时危废暂存间等),办公及生活设施(全部为活动板房),以及仓储工程(泥浆储备罐等)等组成。 | (一)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对施工期间临时物料进行有效覆盖,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 (二)在施工、勘探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要求;伴生气需燃烧放空,严禁伴生气直接排放。 (五)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排入自建200m3防腐防渗漏集污池,集中拉运至甘泉堡污水处理厂处理;勘探过程中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及试油期采出液全部排入井口储罐,定期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 (六)项目钻井废水、钻井泥浆和岩屑排入泥浆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工程,分离出的固相经压滤处理后临时堆放在岩屑堆放临时区域(做好防渗工作),做相关检测,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规定的岩屑综合利用,或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经检测不合格的岩屑,针对不合格项,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处理后的岩屑应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规定;作业井场地面铺设防渗膜,对井喷油进行全部回收,柴油储罐需做好防渗,确保不发生油品泄露。 (七)项目产生的三开钻井固废、废矿物油存放于临时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八)勘探期结束后,勘探过程中的钻机、发电机、等临时设施进行移除,并对扰动场地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 (九)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
3 | (略) 达坂城风电场升级改造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达坂城区 (略) 达坂城风电厂及绿源风电场内 | (略) | 新疆天合 (略) | 投资29030.87万元(环保投资183万元),在位 (略) 达坂城区新化柴窝铺片区(中心坐标:E87°47"32.000",N43°36"19.020")进行风电场升级改造。本次改造主要针对风电场兆瓦级以下风机,拟拆除35台600kW风机和1台1200kW风机,拆除风机容量共计22.2MW;同步新建7台6.25MW风机和1台2500kW风机,新建风机容量46.25MW;本次拟新建1座110kV升压变电站,用于接入本次新建46.25MW风电机组;同时将原接入35kV升压站的13MW风机改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新建1座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容量为 7MW/28MWh;新建1回110kV线路至祁家沟220kV变电站,新建线路长约6.8km;配套建设厂区集电线路、箱变基础、塔架、电气设备及场内外交通工程。项目经经改造升级后,包含21台风机及两座11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为69.75MW。项目生活设施依托原有设施,本次改造后不新增人员及生活设施。 | (一)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按照《 (略) 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做到施工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运输散装物料车辆必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 (二)在施工、风电机组拆除、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工程弃方用于场内道路路基和场地平整,多余弃方按规定进行合理处置;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四)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混凝土养护,严禁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施工营地生活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后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定期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升压站厂界电磁辐射需满足《电磁辐射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七)项目运营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八)110kv升压站建设50m3事故油池,风机箱变配套建设事故油池,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变压器下方的排油管道排至事故油池,产生的废油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及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拆除的风电机组交由回收利用单位处置,更换的储能电池交厂家回收处置,生活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九)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相应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