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宝藏淮安”新媒体推广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文化广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5: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文化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1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曼 05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星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安经济技 (略) (略) 5号明发星悦城23-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董楚楚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XHDL-磋商-*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文化广 (略) “宝藏淮安”新媒体推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现更正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文化广 (略)
地址: (略) (略) 130号
联系方式:张曼 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星汇 (略)
地 址:淮安经济技 (略) (略) 5号明发星悦城23-4
联系方式:董楚楚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