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春节市场监管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春节临近,为确保节 (略) 场安全稳定,维护 (略) 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 (略) 场监管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 (略) 场监管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 (略) 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全 (略) 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切实做好2024 (略) 场监管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 (略) 场监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略) 场监管工作职能,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略) 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菜篮子”保供稳价,重点对辖 (略) 场等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略) 场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从严从重持续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力保障好全县人民群众春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 (略) 场监管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班刚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康膺党组成员、副局长
农有化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志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金健副局长
(略) 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金健同志担任。
三、检查时间
2024年1月29日至2月25日
四、重点检查内容
(略) 场监管职能, (略) 场秩序,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及坚决遏制重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全面排查处置安全隐患。
(一)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一是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台账,强化管理,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的食品类别、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设备设施、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产品检验、包装标签等情况,督促检查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饮料、酒类、糕点等节令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必要时要进行现场抽样送检。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依法处置。
(二)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监管。
(略) 场、 (略) 、农村食品经营店为重点业态,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食品贮存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等内容。
二是重点检查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销售的食品标识是否存在虚假标示,食品包装是否标注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应当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加强食品餐饮环节监管。
一是结合春节期间群众聚餐需要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严查管理制度建设、信息公示情况;经营场所是否卫生、加工制作是否操作规范;冷藏、消毒设施设备等是否能正常运转;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严格餐饮服务人员健康管理,穿戴工作衣帽。对餐饮经营者特别是承办年夜饭的相关餐饮单位,要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以及凉菜、冷冻海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把好进口关,强化过程控制,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是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和采购、使用、经营制作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和无合法来源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
一是药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违法回收或者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并销售药品;购进、销售假劣、过期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未建立购销(用)记录或记录不真实准确完整;超范围经营药品。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处方药;未严格按照药品的储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
二是医疗机构。重点检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购进、销售假劣及过期药品,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使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按规定设置药库、药房、药柜,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
(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坚持“逢节必查”,以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规定”为抓手,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重点检查商场、宾馆、住宅小区、工贸企业、充装站、燃气管道使用单位等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工程的特种设备,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运行。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针对冬春事故多发的特点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开展自查。切实做好特种设备隐患问题闭环管控,对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前存在重大风险,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要依法予以查封、责令停用。
二是继续强化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各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充装、超许可范围充装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自有产权气瓶和“黑气瓶”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未建立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不合格气瓶处理记录,以及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将报废气瓶送检验机构进行去功能化处理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计量监督。
一是加强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车载常压罐体、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水泥、消防器材等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排查治理,特别是对液氮、液化石油气等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重点监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督促其立即消除隐患。
二是加强“节日热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节日消费量大、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燃气用灶管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和充电器、烟花爆竹、取暖用品、儿童玩具等产品为重点,围绕重点产品质量问题易发多发区,严厉查处无CCC认证证书、无出厂检验证明、偷工减料、质量低劣等重点问题,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是开展春节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抽查。 (略) 场、 (略) 场、超市、路边水果摊等开展计量专项监督及定量包装商品抽查。
同时,加强对加油机、民用水表、电表、燃气表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确保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后使用,积极预防各类手段的计量违法行为发生。
(七) (略) 场及周边环境监管。
一是 (略) 场经营者证照检查力度, (略) ,商品摆卖有序。合理设置农副产品、土特产品摆卖区,严禁活禽与食品混合摆卖经营。 (略) 场内经营者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相关规定,经营活禽和禽肉要索取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营生猪产品要有“两证两章一报告”。接触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佩戴手套、口罩等防护措施。
二 (略) 场的交易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重点围绕卫生环境、诚信经营、亮照亮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等开展监督检查,落实摊位“三包”要求。特别要加强对活禽、鲜活水产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力度,要求宰杀的活禽、水产品废弃物有专门的容器收集,保持宰杀区的地面卫生、排水沟畅通,无血水、污水横流现象,严防脏、乱、差问题反弹。
(八)守护价格秩序,抓好稳价保质工作。
一是开展价格监测,紧盯2024年春节期间民生消费集中的重点领域,加强米面油菜肉蛋奶、高档烟酒茶、地方特色食品、本地年夜饭预订、文化娱乐、酒店住宿、景区门票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寒潮天气对重要民生商品和御寒商品、煤炭、天然气价格波动影响,强化交通运输价格和停车场收费价格波动预警,警惕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类药品价格上涨。
二是加强价格监管执法, (略) 场价格水平。密切关注前期已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 (略) 场秩序的潜在风险。 (略) 场巡查频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略) 管理收费情况,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做好网络交易平台价格收费监管,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线上交易合规管理,注重政策引导。加强应急值守和内部管理,持续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依法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妥善应对“天价”等突发舆情。
(九)严厉打击利用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行为。
强化广告监管执法,围绕食品、保健品、旅游、美容服务、 (略) 场等重点领域,严厉查处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的酒类、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茶等日用消费品广告、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查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
(十)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切实强化底线思维,把守住安 (略) 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综合施策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主要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儿童游乐场所、幼托机构、网吧、酒吧、洗浴、ktv等重点人群聚集场所,以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检查(包括逃生通道是否顺畅,逃生标识是否明显,防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灭火设备产品质量,场所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消防安全知识、是否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等)等为重点。
五、其他事项
请各组于2023年3月4日前将大检查行动情况材料,包括情况统计表(附件2)、工作总结、图片等报送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余富志,*。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