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 (略) 域中心- (略) (略) 工程车辆租赁服务专有品类协议-(略))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略) (略) 工程车辆租赁服务专有品类协议 | 采购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 2024年12月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4、资质要求: ①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须至少自有或租赁5T装载机1辆。自有提供车辆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另需提供合格证。 ③ 投标人须至少自有或租赁3T叉车1辆。自有提供车辆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另需提供合格证。 ④ 投标人须至少自有或租赁5T叉车1辆。自有提供车辆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另需提供合格证。 ⑤ 投标人须至少自有或租赁25T运输车1辆。自有提供车辆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另需提供合格证。 ⑥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司索人员4人,吊车操作人员4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Q2或Q8;项目名称:流动式起重机司机)以及司索证。 5、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吊装或起重服务验收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复印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及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略) 站为“中国 (略) ”http://**)。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 (略) 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3)服务商要求: 服务商需满足: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包括但不 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 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如适用)。服务商实缴注册资金要求:应答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应答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0日)止。
在此期间,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需在本计划公示中提交反馈资料。反馈资料包含以上表格内提到的所有材料。
联系人:曹慧芹,电话:021-(略),邮箱:*@*ttp://**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略),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 (略) 域分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