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经资料核查审定,现 (略)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遴选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入选名录
(略) 嘉美 (略)
二、居家服务机构的产生
根据《 (略) (略)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服务机构自愿申报的前提下,通过资料审查、电话沟通等形式进行审核,该机构符合相关需求条件。
三、公示期
本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遴选结果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22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实名反馈,联系电话:0755-(略),邮寄地址: (略) (略) 海山街 (略) 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207室。
公示期结束,若无异议,该机构将 (略)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合作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我局将对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和年度评估,若服务机构评估结果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将 (略)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入选名录。
四、其它
请入选服务机构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 (略) 联系,按程序开展后续合同签订、系统培训等工作。逾期未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示。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刘家懿,联系电话:075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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