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现将景德镇高新区电镀集控中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景德 (略) 电镀集控中心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景德镇高新技术产 (略) 江西跃华药业以西,科技大道以东地块
建设单位:景德镇合盛 (略)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