荻港镇消防救援站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WHZQ*1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荻港镇消防救援站建设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2、供应商地址:繁昌县经济开发区中江路6-8号
3、中标金额:*.2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荻港镇消防救援站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包含战备值勤、办公室会议室、队员宿舍、食堂、浴室等用房装修,室外车库、停车位与训练场等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朱勇忠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田海明、沈左勇、陈世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响应供应商情况: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繁昌区荻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繁昌区荻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左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规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国泰路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涛
电话:*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