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智障康养福利中心项目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上传时间:2023-09-06 17:50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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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投标企业须提供开标前(含开标之日)60 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或专业工程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类似工程业绩(室内装修工程)。同一种业绩,一律凭3 种以上(含3 种)能证明投标单位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必备);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③施工合同;④施工许可证;⑤施工图;以上所提供材料除必备内容外,其他由投标企业任选2 种,须完全体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找路径,项目业绩所在地详细地址、业主名称和联系人、联系方式,招标人可进行查证,如有虚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本项目招标代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未支付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取消中标资格。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中的工程招标收费标准下浮1%计取(招标代理费计费基数以中标价为准)。本项目由报价承诺法(运用信用评价结果)现更改为报价承诺法,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