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规定,建设单位应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目前本阶段生产工艺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为此, (略) (略) 于2024年10月20日~2024年10月21日委托泉州 (略) (略) (略) EPP生产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进行现场监测,根据验收监测工况记录结果分析、质控数据分析和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现将“ (略) (略) EPP生产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EPP生产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永春县一都镇美岭村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3日
联系人:苏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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