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君 (略) 《年产*平方米薄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平方米薄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建设单位: | (略) 君 (略) |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禾田园 (略) | ||
项目概况: | 一、 (略) 君 (略) 年产*平方米薄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位于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略) 交叉口,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7.*°,北纬30.*°。项目总投资2.2亿元,项目总占地*.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08平方米,建设厂房、仓库、办公楼及研发楼,购置涂布生产线、搅拌釜、复卷分条机、分切机、激光雕刻机、模切机、热风炉、挤出造粒机等生产设备以及检测设备,建成年产*平方米薄膜材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厂区应科学规划布局,做到生产作业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略) 、生产作业区、仓库、料库等地面应硬化,厂内未硬化的裸土地块均应进行绿化。生产作业区应实行工厂化封闭,各种物料应堆放在封闭的厂房内。1#厂房配胶、涂布烘干、设备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进入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RTO蓄热式热力焚化炉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热缩膜生产工序混料粉尘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热缩膜生产工序造粒挤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研磨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危废库挥发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塑料薄膜生产线涂布液制备、涂布烘干工序中产生的*苯、非*烷总烃、*酸*酯排放参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RTO蓄热式热力焚化炉及热风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参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热缩膜生产线配料、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烯酸、*烯酸*酯、*烯酸*酯、*基*烯酸*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制进行设计建设,严禁违法乱排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在厂内应按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50m2)和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东北侧,50m2),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与管理。按规定做好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贮存、登记、处置与运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不得在厂内长期堆存,不得再产生二次污染。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试验废渣、废残胶、废滤渣、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原料包装桶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5、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烟(粉)尘排放量不得超过0.3228t/a、SO2排放量不得超过1.04t/a,NOX排放量不得超过1.812t/a,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13.194t/a,COD排放量不得超过0.3t/a,氨氮排放量不得超过0.03t/a。按照《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COD、SO2、氨氮排放量应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前履行排污权交易手续。你公司应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严禁超总量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编制 (略) (略) 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0566-* | 电子邮箱: | *@*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