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氟新材料产业福宝片污水处理厂二期调试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金 (略)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4日 16: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一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04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一楼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金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邱先生05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列东街1021号9层西侧(老社保大厦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钟0598-* |
项目概况
氟新材料产业福宝片污水处理厂二期调试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JC2023-QL006
项目名称:氟新材料产业福宝片污水处理厂二期调试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预算(元)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氟新材料产业福宝片污水处理厂二期调试采购项目 | 1项 | 见第三章招标内容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0 |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仅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2)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3)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以下材料以便现场核查:①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一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致电联系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金 (略)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
联系方式:邱先生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列东街1021号9层西侧(老社保大厦9层)
联系方式:小钟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钟
电 话: 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