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3年9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9-22 09:56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岫岩满族自治县贺泽石粉厂新增年产5万吨白云石粉、钙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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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构 | 项目基本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新增年产5万吨白云石粉、钙粉项目 | 偏岭镇包家堡村 | 岫岩满族自治县贺泽石粉厂 | 英瀚(大连) (略) | 项目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包家堡村,属于岫岩满族自治县贺泽石粉厂新增年产5万吨白云石粉、钙粉项目,其原有项目由原岫岩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以岫环批【2018】第22号文件予以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以鞍岫环批【2020】第47号文件予以批复。本项目在现有白云石石砂生产车间的南侧扩建一条年产5万吨白云石粉、钙粉生产线;依托原有一条年产8万吨方解石粉、3万吨白云石米生产线增设雷蒙磨粉工序,新增细颗粒产品,本生产线产能不变。项目建成后全厂实际规模达到年产21万吨白云石石米、白云石砂、方解石粉、白云石粉、钙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 1.主要生产线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放置于封闭库房内,白云石粉、钙粉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除尘处理,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要求后经高度符合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物料输送系统全密闭;厂区地面硬化。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2.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排入旱厕,废水不外排。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除尘器除尘灰、沉降粉尘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5.安装粉尘自动监测设备及可视监控,并与监管平台联网。6.落实《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定期做好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7.满足《报告表》中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