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 (略) 石龙区搬迁安置社区(龙康苑)配套小学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石龙区搬迁安置社区(龙康苑)配套小学建设项目,招标 (略) 龙翔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NCX-2023-033
2.2、项目名称: (略) 石龙区搬迁安置社区(龙康苑)配套小学建设项目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建设规模: (略) 石龙区搬迁安置社区(龙康苑)配套小学新建工程,规划用地面积18704.18㎡(合计约28.04亩),总建筑面积为8868.32㎡,综合教学楼高度16.35m,层高3.9m,地上四层,建筑面积:8838.32㎡,容积率0.474,绿地率35%;门卫室一层,层高4.2m,门卫建筑面积:30㎡;本项目共设计24个班,其中:综合教学楼主要规划分别为:宿舍、厨房操作间、餐厅、体育器材室、总务仓库、维修室、教师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心理咨询师、卫生保健室、传达室、普通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大会议室、语言教室、科学教室、劳地教室、科学教具室、资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舞蹈更衣室、乐器器材室、计算机教室、开水间、盥洗室、强弱电间、男女卫生间;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土建及一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内容。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投资额为:3597.00万元。
2.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石龙区,人文路与体育路交叉口东北角。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略) 石龙区搬迁安置社区(龙康苑)配套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监理): (略) 石龙区搬迁安置社区(龙康苑)配套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2.7、招标范围: (略) 石龙区搬迁安置社区(龙康苑)配套小学新建工程,规划用地面积18704.18㎡(合计约28.04亩),总建筑面积为8868.32㎡,综合教学楼高度16.35m,层高3.9m,地上四层,建筑面积:8838.32㎡,容积率0.474,绿地率35%;门卫室一层,层高4.2m,门卫建筑面积:30㎡;本项目共设计24个班,其中:综合教学楼主要规划分别为:宿舍、厨房操作间、餐厅、体育器材室、总务仓库、维修室、教师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心理咨询师、卫生保健室、传达室、普通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大会议室、语言教室、科学教室、劳地教室、科学教具室、资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舞蹈更衣室、乐器器材室、计算机教室、开水间、盥洗室、强弱电间、男女卫生间;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土建及一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内容。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①设计部分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②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采购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工作(包含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第二标段(监理):监理部分包含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采购阶段的全过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投资控制监理服务。
2.8、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42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个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
2.9、质量要求: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①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相关评审、审查、审批;②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第二标段(监理):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监理管理等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3.1.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5、信誉要求:(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3)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3.2.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2.5、信誉要求:(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7月7日 至 2023年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4.售价:0元。
5、投标文件递交:
1.时间:2023年7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电子交易系统。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相关公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8.1、监督部门: (略) 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N44899M
8.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http://**)。
8.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8.4、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龙翔 (略)
地 址: (略) 石龙区人民路35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
联 系 人:张士奇 杨阳
联系方式:0375-* *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