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已由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饶行审审批(2023)17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饶阳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改善饶阳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本项目计划购置中小学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件,购置学生计算机474台,购置教师备课用计算机185台,添置中小学图书*册,装备精品录播室9个,装备常态录播室28个,装备“中小学机器人室”25个。
(2) 交货地点:饶阳县东里满中心学校、饶阳县五公镇中心学校、饶阳县王同岳镇中心学校、饶阳县饶阳镇中心学校、饶阳县留楚镇中心学校、饶阳县合方中心学校、饶阳县大尹村镇中心学校、饶阳县大官亭中心学校、饶阳县实验小学、饶阳县第二实验小学、饶阳县白池小学、饶阳县南关小学、饶阳县第二中学、饶阳县大官亭中学、饶阳县五公镇初级中学、饶阳县弘毅学校共16 (略) 内。
(3) 交货期:签定合同后15天内供货完毕。
(4)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清单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2.3资金来源:100%专项资金。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七个标段
一标段:教学仪器
二标段:图书
三标段:教师用计算机
四标段:学生用计算机
五标段:常态录播室设备
六标段:精品录播室设备
七标段:机器人室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其中二标段要求具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 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一个制造商仅指标段中重要产品的制造商,重要产品之外的设备不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限制,也无需出具授权书),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重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包含代理商名称、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及型号、授权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其中二标段不作要求。
3.4本项目一、五、六、七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三、四标段面向所有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分为七个标段,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投标。评标顺序由一到七,(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以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某一个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14 日 00:00 至 2024年05月19日00:00 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 (略) http://**) ”下载招标文件。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优招 (略) ”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 (略) 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年06月05日 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 (略) htt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开标 (略) (略) 饶阳分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 (略) (略) 、优招 (略) 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阳县教育局
地 址:饶阳 (略)
联系人:刘宏亮
电话:03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 址: (略) 桃城区中华南大街 (略) 交叉口西南50米雷霆创业大厦南区603室
联 系 人:刘晨宇
电 话: 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