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环东丰分(审)字〔2023〕16号
东丰 (略) :
你公司《关于东丰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表的审批请示》 (略) 华浩 (略) 编制《东丰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扩建项目, (略) (略) 东丰县南屯基镇南屯基村四组,项目厂区中心坐标125度29分57.984秒,42度36分45.097秒。总占地面积4018.2m2,总建筑面积2805m2,本项目不新增占地,新增建筑面积881m2,建设有喷漆间、烘干间、打磨间以及锅炉房等,建完成后,年喷260条长椅。生产车间取暖使用1台7.5kw燃生物质热风炉、备用1台5.5kw燃生物质热风炉。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
该项目符合南屯基镇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生产应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以新带老”措施:
现存环境问题:
裁板、刨光、砂光工序中产生粉尘,经管道收集统一输送至粉尘收集房内,不符合相关要求。
整改措施:裁板、刨光、砂光工序排尘点安装负压集气装置,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地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妥善处置施工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调漆间、烘干间安装集气收集装置,收集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苯40mg/m3,二*苯:70mg/m3,非*烷总烃:120mg/m3)。
喷漆在密闭车间进行,喷漆废气经“水帘+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120mg/m3,*苯40mg/m3,二*苯:70mg/m3,非*烷总烃:120mg/m3)。
打磨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120mg/m3)。
热风炉安装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SO2:850mg/m3,烟尘 :200mg/m3)要求,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要求(NOx:240mg/m3)。加强管理及厂区绿化,确保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表A.1中排放限值,(监控点处任意浓度限值:20mg/m3);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苯:2.4mg/m3,二*苯:1.2mg/m3)。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水帘除尘用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置,控制噪声设备源强。选用低噪设备,对产噪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中1类区标准(昼间55db,夜间45db)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热风炉灰渣及除尘灰暂存于(防雨、防渗、防扬散)灰棚内用作农肥,更换的水帘除尘废水、油漆桶、废活性炭、漆渣,布袋除尘器收集打磨粉尘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清单中相关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点、喷漆间、烘干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打磨间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对厂区路面、库房以及办公室地面等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八)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监测频次为:SO2、NOX、1次/月,非*烷总烃、*苯、二*苯、粉尘、噪声1次/季度。
(九)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局,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场所内安装消防装置及报警装置;建立环境污染防空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备案,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应该修订的及时修订并重新备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十)该项目按照现行标准执行,待国家标准有变化,按照新标准执行。
三、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否则,不准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许可规定。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该项目由东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