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工业互联网与数字制造虚拟仿真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506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工业互联网与数字制造虚拟仿真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第三章 服务需求(2)项付款方式及条件变更为: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发票后,采购人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2、第四章 评标方法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变更为:(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进行价格扣除)
3、第四章 评标方法5.1.1项变更为:(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 10%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2日 14时5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工业大学
地 址: (略) 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中智 (略)
地 址: (略) 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代晓薇
电 话: 0416-*